【大紀元4月1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14日電)嘉義縣阿里山鄉去年12月發生靠行遊覽車失控擦撞山壁,造成4死、24傷。監察委員程仁宏今天說,「靠行、老舊、超高」遊覽車事故發生率高,交通部長期漠視而遭監察院糾正。
監察院已通過程仁宏、監委楊美鈴提案、糾正交通部。程仁宏說,去年發生意外的這輛遊覽車,是車齡超過14年、車高3.55公尺靠行車輛,截至去年底止,全國遊覽車1萬2958輛,其中車齡超過10年者占34%。
他說,據交通部公路總局資料,近3年共發生43件遊覽車事故,死亡人數23名,受傷人數391名,其中21件屬靠行車,約占48.8%;據交通部統計,到民國98年底有31.9%遊覽車屬靠行車。經交叉分析,靠行車輛事故發生率約非靠行車輛2倍。
程仁宏表示,目前車齡超過12年的遊覽車有3394輛,其中2570輛車高超過3.5公尺,且沒實施空車35度傾斜穩定度測試,占全國遊覽車總數19.8%。
他說,近3年43件遊覽車事故當中,車齡超過12年且車高超過3.5公尺有19件,其中有1件是車齡達23.8 年、車高3.5公尺,疑因瞬間強風造成車輛翻覆,導致43人受傷。
程仁宏與楊美鈴表示,交通部長期漠視遊覽車靠行情形衍生的問題,也沒重視近年老舊遊覽車輛事故發生率確實較高,未能有效保障旅客及行車安全。
程仁宏說,雖然民眾租遊覽車時,會簽訂書面租車契約,也曾發生民眾要求5年新車,卻來了車齡15年老舊車輛情況,交通部應研議將書面租車契約查核列入遊覽車安全考核要點,也應訂定駕駛人登記制度。
另外,程仁宏與楊美鈴表示,民眾搭乘老舊遊覽車比例很高,根據規定,學校辦校外教學時須租用5年以下車輛,而中國大陸觀光客來台觀光用車也是7到10年車輛,一般國民租用遊覽車沒年限規範,有時遇到好日子或大日子,更常見到老舊車輛在路上「趴趴走」,民眾安全權益堪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