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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遊覽車退場制 連2丁就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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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1月22日訊】(大紀元記者呂宜凱台灣台灣綜合報導)交通部公路總局21日公布最新遊覽車評鑑結果,878家業者中,有20家不及格列丁等。公路總局副局長陳茂南說,為保障消費者權益,將訂遊覽車退場機制,連續2次被評為丁等業者,將淘汰出局,預計民國101年實施。

公路總局在民國97年首度實施「遊覽車行車安全與服務品質評鑑計畫」,評鑑項目包括車輛維修保養、人車比例、酒精檢測、駕駛人教育訓練、行車紀錄器、車隊管理先進設備、乘客意外責任險等20項。

99年被評為丁等的覽車業者中,分數最低的是新北市鴻幃通運20分,其次是嘉義縣佳信遊覽車客運;而台北市太一通運及桃園縣大佳好遊覽車客運,連續2次都被評為丁等。

陳茂南表示,除了優等業者外,公路總局會監督業者做改善,尤其是丁等業者,不及格項目必須在3個月內完成改善,限期若仍未改善,將停止公司部分車輛營業3個月,若仍未改善,將停止部分車輛營業1年。

99年評鑑相關成績列在公路總局網站,供民眾租遊覽車時參考。
陳茂南表示,未來的退場機制,會針對連續2次被評為丁等的業者處以最嚴厲處分,也就是淘汰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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