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1年04月25日訊】(大紀元紀者王平編譯報導)一名英國男子因持續在部落格(Blog,或譯博客)瘋狂羞辱前女友,被判入獄服刑,創英國之首例。
據英國每日郵報(Daily Mail)報導,2009年9月,38歲的安椎爾森(Stephen Andreassen)和36歲的派婷森(Rebecca Pattinson)交往4週後,要求與她共同尋找住處,女方決定和他分手。安椎爾森從此不斷打電話、寄電子信、傳簡訊、在臉書發訊給女方,希望挽回她的心。
派婷森把她的社交網站個人資料鎖住,移除聯絡資訊,取消臉書帳號,並威脅他要報警。此後安椎爾森開始展開無情的報復,在一年多內先後設立了多達35個部落格,刊登關於她的資料以「警告所有男人」,又在他的網頁裡公告他們交往的細節,並在部落格裡提供連結連到這些網頁。派婷森無法忍受他的瘋狂行為,最後終於報警。
2010年6月,安椎爾森因在網頁上對派婷森的仇恨舉動被傳出庭,他承認對派婷森的騷擾行為後,被判終生不得在網頁上提到她的名字,還須提供150小時社區服務及一年的義務勞動。法官並要求他收斂他的行為。
但2個月後,安椎爾森又被捕了,因為他把上法庭的經過及女方在庭上的證詞公布在部落格上,並在女方證詞旁註記「騙子」。他也寄信給她的母親和兒子,希望造成家人對她的排斥,甚至還在網頁上呼籲網友捐款給他,支持他繼續進行他的仇恨行為,他更聲稱將要出書描述他和派婷森的交往。這次他被判入獄14週,但是獲得緩刑。
這一連串的行為讓在大學讀書的派婷森大受干擾,不但不能專心讀書,成績退步,並且產生憂鬱症,必須服藥以及尋求輔導。她害怕得出門必定開車,免得在街上碰到他。
安椎爾森接著又在網頁上公告「不久之後,我要自我了斷,我寧可自殺也不願為了那個撒謊的女人入獄。」不久,他真的住進一間旅館並且服藥自殺,但是獲救。
2011年1月,警方注意到他又在網頁上發布關於派婷森的新訊息,法官命令他把網頁移除,並且告知:「你這樣的行為必須受到拘留,現在必須取消緩刑讓你入獄了!」
安椎爾森承認,他未遵照法院指示收斂他的行為,因而入獄服刑,成為英國有史以來因為在網頁上持續追蹤騷擾女性而被判刑入獄的第一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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