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下崗後退休職工致上級機關公開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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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4月29日訊】就山東省煙台市市直企業下崗失業後退休的軍轉幹部和職工遭遇的不公待遇問題致上級領導機關的公開信。

尊敬的領導:

為了「緊緊圍繞黨和國家的中心工作,檢查地方解決信訪突出問題的情況,指導推動地方及時就地化解矛盾」「要解決實際問題」「防止重信重訪」實現「息訴罷訪」的目標。中國國家公安部於2009年8月下旬分別向河北、山東、河南派出接訪督導組,在當地掛牌接待群眾上訪,變上訪為下訪,取得初步成效。

但煙台市委市政府在落實黨中央的政策方面採取陰奉陽違,口是心非的策略,對煙台市企業軍轉幹部應享受的各種福利待遇特別是那些「困難的連單位都沒有的」下崗失業後退休的企業軍轉幹部的福利待遇不管不問,嚴重影響中央有關企業軍轉幹部解困政策的真正落實(特困企業軍轉幹部之所以困難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別人都依法享受到的福利待遇他們卻享受不到),屬嚴重的工作失職,是典型的行政不作為行為,是對下崗失業軍轉幹部的歧視和落井下石。

為要求煙台市委市政府依法行政,煙台市下崗後退休企業軍轉幹部曲世濤於2009年9月14日到訪當時的市委臨時組建的「煙台市市直企業退休職工辦公室」,就煙台市下崗後退休的軍轉幹部(含所有下崗後退休的職工)遭受的有失公平公正的待遇問題反映情況,並強烈要求市委市政府依法給予負責的認真的書面答覆。「煙台市市直企業退休職工辦公室」的工作人員,煙台市信訪局的苑科長接待了曲世濤同志。在認真聽取曲世濤的情況匯報後表示,這些情況市裡都清楚,也應該解決,但作為一名普通的工作人員說了不算,只能向領導如實匯報,解決不解決無權回答。在講到要求市裡給予書面答覆的問題時,苑科長表示,這個問題做不了主,領導不給答覆,我們也沒辦法,信訪條例規定的時效期對臨時機構無效。但他會把曲世濤提出的六條不公待遇原文提交市領導。

時至今日,已過一年半,煙台市領導對下崗失業後退休的企業軍轉幹部的訴求不理不睬,不但不給書面答覆,連口頭答覆都沒有。這是嚴重違反中央關於要「推動地方及時就地化解矛盾」「要解決實際問題」「防止重信重訪」,實現「息訴罷訪」的要求的!

保護、扶助弱勢群體是任何一級政府部門、機構的職責和義務。但我們煙台市下崗後退休的企業軍轉幹部(含其他下崗後退休的職工)在享受煙台市有關政策、明文規定的福利待遇方面卻明顯低人一等,這是有失公平公正的。這也充分體現了我們煙台市政府的執政理念和態度,煙台市人民政府是煙台市人民的政府,不是強勢集團的政府,他們有義務保護弱勢群體的利益。

現將曲世濤2009年9月14日向市裡提交的六條不公待遇提交上級領導機關,請各級領導為我們主持公道。

1.市直企業下崗後退休職工在崗期間(2000年後)按規定企業應該給與報銷的取暖費,其他群體已經報銷完畢,市直企業下崗失業後退休的軍轉幹部(含同類職工)在職期間的暖氣費至今未予報銷,這種行為實際上就是對被安排下崗失業職工的赤裸裸的搶劫!煙台市政府卻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就是不管不問,這對煙台市弱勢群體是有失公平公正的。這是典型的助紂為虐的行政不作為行為!是嚴重的失職!

2.煙台市市直企業下崗後退休的職工,退休後(2007年前)的取暖費市政府沒有作出政策規範,致使他們按政策規定應該享受的、其他退休人員都已享受到的暖氣報銷問題,市直企業下崗後退休的軍轉幹部(含同類職工)至今沒有得到落實。同為國家退休人員,待遇卻分為三六九等,這是有失公平公正的。這是對為國有企業改制作出極大犧牲的、下崗失業後退休的退休職工的極大的歧視和貶低!

3.計劃生育是我國的國策,計劃生育一次性獎勵,在同等條件下,本應一視同仁,但煙台市下崗後退休的獨生子女父母,從2003年煙發(2003)23號文下發,直到2009年10月才按當時退休時的標準發放了一次性獨生子女獎勵。(從2003年到2009年相隔6年之久,數額從2003年應發放的3269元也增加到2009年的8396元,前後相差5217元,也就是說煙台市政府在獨生子女一次性養老獎勵問題上,利用推遲發放養老獎勵的辦法從下崗失業退休職工手裡每人最多搶劫了5217元。)

煙台市下崗失業後退休的退休職工與其他企業退休職工同為國家基本國策做貢獻,卻得不到同等待遇,得不到應有的獎勵,這對煙台市弱勢群體是明顯帶有歧視性的,是有失公平公正的。

4.煙台市房改政策規定:〈煙政發(2000)101號文〉(1999年以後發放住房補貼至退離休時間)文件要求各縣市區政府(管委)市政府各部門、有關企事業單位「請認真貫徹執行」。煙台市下崗後退休的企業軍轉幹部及其他下崗失業職工,在崗期間,大部份沒有發過一分錢的住房補貼「即貨幣分配」。至今也沒有給予補發,這對煙台市企業軍轉幹部及其他弱勢群體是明顯有失公平公正的。

5.煙台市政府公務員、事業單位在崗、離退休人員都享受的每月140元出勤獎(實際是地區差),企業軍轉幹部,其他企業職工為甚麼沒有?按煙台市政府的答覆意見是企業職工沒有發放的政策依據,公務員、事業單位的發放依據何在?胡錦濤主席要求立黨為公執政為民,要求利為民所謀,權為民所用。難道我們煙台市就有用人民賦予公務員的公權為自己謀取利益的權利嗎?

6.煙台市煙政辦發「(2007)73號文」規定的,用於統籌保障退休職工相關待遇的費用,包括退休職工查體費(每人60元/年);煤氣差價補貼(每人13.5元/月);取暖補助(每人350元/年)等三項費用。其他企業退休職工全都享受到這三項福利待遇帶給廣大退休職工的溫暖,唯獨下崗失業後退休的軍轉幹部(包括下崗失業後退休的退休職工)至今與地方政府規定的地方福利待遇無緣,按原勞動部副部長劉永福的話說:「同屬社會成員,退休後理應享受同等待遇」,把退休人員分成不同檔次享受不同待遇,明顯的有失公正公平。難道企業退休職工也還要再分出個一市兩制嗎?下崗失業後退休的退休職工,他們對我們的共和國作出的貢獻比其他職工毫無遜色,他們對改革開放作出的犧牲比任何群體都要大,改革的成果他們理應與其他群體共享才算公平。

煙台市企業軍轉幹部 曲世濤
住址:芝罘區桃花街29-8號
電話:13184011976

2011年4月28日於煙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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