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

微軟侵權案定讞 須賠2.9億

2011-06-10 09:51 中港台時間|06-10 09:51 更新
0

【大紀元6月10日報導】(中央社華盛頓9日法新電)美國最高法院今天維持不利微軟(Microsoft)的判決,認定這間軟體大廠必須為侵害專利賠償2.9億美元。這起由加拿大1間小公司提出的訴訟受到各界注目。

多倫多的i4i公司,在2007年3月控告微軟暢銷的Word文書軟體部分版本侵害XML技術專利。

2009年12月,美國上訴法院維持地方法院判決,下令微軟須賠償2.9億美元給i4i。

微軟的Word 2003與Word 2007被控侵害1998年1項XML專利。Word採用XML技術,即「可延伸性標示語言」(Extensible Markup Language),來打開.XML、.DOCX及.DOCM 檔案。

判決出爐後,微軟表示會持續推動修法,i4i則表示歡迎,稱此為「美國最高法院數十年來最重要的商業法判決之一」。(譯者:中央社李威翰)

標籤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留言

  • 大紀元保留刪除惡意留言的權利,包括低俗、誤導或攻擊信仰等內容
本網站圖文內容歸大紀元所有, 任何單位及個人未經許可,不得擅自轉載使用。
Copyright© 2000 - 2026 The Epoch TimesAssociation Inc.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