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念一轉 海闊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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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與歌手林強大哥的結緣,起因於我寫了一首關懷台灣在地文化與土地的歌詞〈出去走走〉。歌詞完成後,得知林強的音樂作品中充滿對台灣在地文化的關懷與企圖,便斗膽向林強大哥邀曲,沒想到這位早已在國際間得獎無數的資深音樂人,不僅願意起用我所寫的歌詞,也給與我在歌詞創作上諸多寶貴意見。

與林強結識後,偶然聽聞一段發生在他身上的往事,令人印象深刻:林強因學習傳統文化後,深深體悟自己過去的種種不足,也懺悔成名後,名利慾望薰心、紙醉金迷、無德也沒品的荒唐人生。林強感嘆:「如果現在還有人敬愛我,我會告訴他們,應該回到家裡敬愛父母,因為『不愛其親而愛他人者,謂之悖德,不敬其親而敬他人者,謂之悖禮。』」

好奇的我問說:「林強大哥,你為了要讓台灣的年輕人知道不忘本與孝親,遠比崇拜市場偶像來得重要,而選擇自我揭露過去與犧牲。這樣值得嗎?」林強回答:「自己的尊嚴與面子不重要,重要的是讓人反省。媒體是公器,我們不為私,認為對的事我們就做。」聽到這一番話,在電腦另一端敲著鍵盤的我,早已淚流滿面。

和林強大哥對話的那段時光,其實也是我在生活中遭到流言攻擊最嚴重的時刻。甚至因此在這段時間,失去一個生活中少數能理解我的內心想法的好友。面對失去,令我內心悲憤不已。抱不平的友人也已準備向對我進行人身攻擊與惡意中傷的人提出法律告訴,欲以世間法律來制裁對方。

然而,當我查出散播謠言的對方身份,居然是從未出過社會工作的學生。突然,林強大哥那句:「自己的尊嚴與面子不重要,不為己,作對的事。」又緩緩地浮現在我心中。

如果我直接帶對方去警局提出告訴,讓他們驚恐、害怕會因此背負妨礙名譽的前科,我是不是也成為另一個以牙還牙、以眼還眼去傷害、報復對方的人,這種處理方式對嗎?跳脫出彼此傷害的重重枷鎖,不要陷入「前孽未了,再種惡因」的永劫輪迴,或許是更好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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