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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法官同意權投票 4位被提名人全過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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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6月14日訊】(大紀元記者施芝吟台灣台北綜合報導)立法院院會14日上午行使司法院大法官同意權投票,4位大法官被提名人全部過關,陳碧玉獲得最低票數69票,黃璽君71票,湯德宗72票,羅昌發1人獲得投票立委全數同意過關。

日前馬英九總統依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規定,提名台灣大學國家發展所教授湯德宗、司法院司法人員研習所長陳碧玉、最高行政法院法官黃璽君與台灣大學科際整合法律學研究所教授羅昌發為大法官,咨請立法院行使同意權。立法院今天行使大法官同意權投票,4位大法官提名人都獲過半票數過關。

民進黨團則認為這4名大法官被提名人不適任,因此集體不進場投票;國民黨團則表態支持。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立法院行使同意權時,須經超過全體立法委員1/2同意為通過。

開票結果陳碧玉獲69張同意票、2張不同意票、2張無效票;黃璽君獲71張同意票,1張不同意票、1張無效票;湯德宗獲72張同意票、1張不同意票;羅昌發則獲73票同意票。

司改會執行長林峰正指出,民間團體先前已表達對總統提名人選,提出強烈呼籲,要求重新提名,現在國民黨以國會優勢通過,未來這些大法官的表現,國民黨要負全責,未來司改會等團體,會持續高度關注他們的表現。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規定,司法院設大法官15人,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4位新任大法官的任期為8年,將從2011年10月1日開始,到2019年9月30日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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