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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打工謹守「五不」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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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6月30日訊】(大紀元記者朱莉利台灣台南報導)暑假來臨!又到了學生找打工的熱潮,而這段時間也是求職受騙事件發生的高峰期,台南市勞工局表示,受害者有極高比例都是涉世未深的年輕學生,以高中、職學生居多。台南市勞工局長王鑫基提醒求職者謹守「五不」原則,即可降低誤入求職陷阱的機會。

一名國立大學學生想在暑假找份工作籌措學費,應徵了一份免經驗、工作輕鬆、月薪高達7萬的工作,面試時,公司很草率的問了幾個問題,就決定錄取,當時這名學生天真的以為是「天上掉下的禮物!」,豈知竟是上了賊船。

這家公司以須訂作制服才能獲得工作為由,要求他先支付4萬元的服裝費,這時該名學生才如夢初醒!許多不肖業者利用求職者急著找工作的弱點,製造求職陷阱,使得涉世未深的職場新鮮人、需挑起家計重擔者、經濟狀況弱勢者,因一時心急與疏忽,而遭受損失,甚至沒領到薪水就已荷包失血。

王鑫基局長提醒求職者謹守「五不」原則:不繳用途不明的錢、不買不清楚的產品、不將證件及信用卡交給該公司保管、不簽內容不明文件、違反勞動條件不接受,他同時呼籲暑假工讀的學生,除了小心打工陷阱,還要記得5人以上事業單位,要請老闆代為加入勞保、就業保險及提繳勞工退休金(工資6%)。

依勞基法規定,打工的工讀生時薪不得低於98元,月薪不得低於17,880元,若業者以工讀生的工時未滿3天、1星期,或以未通過試用等理由,而不給同學領薪,即是違法的,若經勞工局派員檢查屬實,可處罰該單位或負責人6千元至6萬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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