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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打工谨守“五不”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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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6月30日讯】(大纪元记者朱莉利台湾台南报导)暑假来临!又到了学生找打工的热潮,而这段时间也是求职受骗事件发生的高峰期,台南市劳工局表示,受害者有极高比例都是涉世未深的年轻学生,以高中、职学生居多。台南市劳工局长王鑫基提醒求职者谨守“五不”原则,即可降低误入求职陷阱的机会。

一名国立大学学生想在暑假找份工作筹措学费,应征了一份免经验、工作轻松、月薪高达7万的工作,面试时,公司很草率的问了几个问题,就决定录取,当时这名学生天真的以为是“天上掉下的礼物!”,岂知竟是上了贼船。

这家公司以须订作制服才能获得工作为由,要求他先支付4万元的服装费,这时该名学生才如梦初醒!许多不肖业者利用求职者急着找工作的弱点,制造求职陷阱,使得涉世未深的职场新鲜人、需挑起家计重担者、经济状况弱势者,因一时心急与疏忽,而遭受损失,甚至没领到薪水就已荷包失血。

王鑫基局长提醒求职者谨守“五不”原则:不缴用途不明的钱、不买不清楚的产品、不将证件及信用卡交给该公司保管、不签内容不明文件、违反劳动条件不接受,他同时呼吁暑假工读的学生,除了小心打工陷阱,还要记得5人以上事业单位,要请老板代为加入劳保、就业保险及提缴劳工退休金(工资6%)。

依劳基法规定,打工的工读生时薪不得低于98元,月薪不得低于17,880元,若业者以工读生的工时未满3天、1星期,或以未通过试用等理由,而不给同学领薪,即是违法的,若经劳工局派员检查属实,可处罚该单位或负责人6千元至6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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