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雞販閃雞籠摔成殘 搬運工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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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賴又嘉台北7 日電)林姓搬雞工以手推車搬運雞隻時,雞籠不慎傾斜倒塌,1 名雞販為閃避雞籠摔成四肢癱瘓。台北地方法院審理,認為林有疏失,以業務過失重傷害罪判處他有期徒刑10月。

根據台北地院今天公布的判決書,負責載送雞隻到批發市場的林姓搬運工,去年2月凌晨1時左右,在台北市環南綜合市場將7、8個雞籠堆疊在手推車上,準備將雞籠推到鄭姓雞商的攤位旁,讓鄭姓雞商挑選。

判決指出,搬運工手推車的輪胎因排水溝的水溝蓋鬆動,陷入水溝中,手推車上的雞籠因而傾倒。鄭姓攤商為閃避高達200公分、重達300公斤的雞籠,往身後欄杆靠去,卻因欄杆過矮而翻越欄杆,頭部朝下摔落地下室,導致頸椎骨折、身上多處擦傷、裂傷,送醫後四肢癱瘓、大小便失禁。

台北地院審理,法官審酌林姓男子卸貨時沒有高喊提醒周遭人員注意,導致被害人為閃避雞籠摔成重傷,且事發至今未達成和解,另審酌雞籠傾倒是因排水溝設計不良,認為被告不應負全部過失責任,因而以業務過失重傷害罪判處林有期徒刑10個月。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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