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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18歲投票 2準大法官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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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何孟奎台北9日電)立法院今天召開全院委員會審查司法院大法官同意權案,大法官被提名人黃璽君、羅昌發詢答時說,降低投票年齡到18歲沒有違憲,被提名人陳碧玉則認為有違憲之虞。

中國國民黨立委丁守中日前提案修改選舉罷免法,主張降低投票年齡到18歲,引發違憲的疑慮。他認為,雖然憲法明定中華民國國民要年滿20歲才有投票權,但若將投票年齡門檻降到18歲,對20歲以上的公民權利並沒有損害,沒有違憲的問題。

立法院全院委員會上午進行大法官資格審查,民主進步黨立委高志鵬就此問題質詢4位被提名人。其中陳碧玉認為有違憲之虞,但黃璽君、羅昌發認為沒有違憲。

被提名人湯德宗則表示,由於這可能是未來在擔任大法官之後,將會碰到的釋憲案,依照司法倫理,他不適合在這個案子還沒有成案的時候,就表示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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