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1年07月06日訊】(大紀元記者李岳荷蘭報導)荷蘭阿姆斯特丹南部發生一起重大現金搶劫案件。歹徒全副武裝的作案手法,以及其案後逃亡躲避警方追捕的過程,猶如美國好萊塢影片的故事情景。
6月29日凌晨3點左右,阿姆斯特丹南部的一家名為布林克斯(Brinks)的現金押運公司遭到打劫。搶劫該公司的幾名搶匪重裝上陣,攜帶自動機關鎗、炸藥以及手雷。當天劫匪先是用炸藥在該公司儲存現金的倉庫牆壁上強行炸了個洞,洗劫倉庫內大量現金。而後用機關鎗朝聞訊趕到的警察掃射,並投擲手榴彈。警方未料到劫匪火力如此凶猛,有些措手不及。劫匪方纔得以駕車逃離現場。
在逃亡過程中,歹徒駕車異常瘋狂,時速一度高達240公里,導致汽車在瓦德伯格(Waardenburg)附近的A2高速路上報廢。由於其中一名劫匪受傷,他們不得不劫持一輛路過的汽車並繼續逃亡。事件發生後高速路A2、A27以及A15一度被警方封鎖。最終,警方以擔心事態更加危險為由取消了追捕行動。
警方事後透露,這是一次計劃周密而有組織性的搶劫犯罪案件。劫匪在行動前作了詳細安排,他們不僅事先在警察局通往作案現場的公路上設置了路障,拖延警方時間;並且還特意選擇電閃雷鳴的天氣作案,讓警方直升機無法參與追捕行動。
警方現已開始搜尋受傷的罪犯,並且公佈被搶汽車為一輛銀灰色現代(Hyundai ),車牌是31 PFH 6,希望知道該車下落的市民能向警方提供線索。
面對劫匪這種有備而來的大陣仗,荷蘭警方顯然還不是很適應。阿姆斯特丹警察羅布•范德芬(Rob van der Veen)在接受採訪時表示:「碰到這樣的作案手法,我的同事很是震驚,同時也慶幸自己沒事。還好這樣大型的惡性犯罪案件在荷蘭並不多見。」
事後,副首相馬克西姆•費爾哈根(Maxime Verhagen)質疑道,對於如此嚴重的搶劫,為何當時軍方沒有介入緝拿案犯?他認為,如果以後再有類似的重大案件發生,軍方應第一時間介入和警方聯手緝拿凶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