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印經合協定 談判耗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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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2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何宏儒新德里28日專電)台灣與印度經濟合作協定民間版可行性研究預訂年底提期中報告,但因印方與他國談判相關協定都耗時1至4年餘,且目前談判對象有10餘國,要啟動台印經合協定談判,恐得再等。

印度與新加坡於2002年4月8日組成「印度-新加坡全面性經濟合作協定」(India-Singapore Comprehensive Economic Cooperation Agreement,CECA)聯合研究小組,隔年4月初即完成報告。歷經13回合談判後,兩國總理曼莫漢(Manmohan Singh)、李顯龍於2005年6月29日簽署,並於同年8月1日生效。

2004年10月南韓前總統盧武鉉訪印時倡議「印度-韓國全面性經濟夥伴協定」(India-Korea 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 Agreement,CEPA)。兩國政府成立聯合研究小組,於2006年1月提交可行性研究報告,同年3月起展開談判;2009年8月7日簽署、2010年1月1日生效。從談判至簽署歷時3年6個月。

2005年4月,日本前首相小泉純一郎訪印,提議未來5年內雙邊貿易額自2004年的40億美元增至200億美元目標。隨後兩國涵蓋產、官、學界代表2005年6月組「日-印自由貿易協定聯合研究小組」,提出洽簽「日本-印度全面性經濟夥伴協定」(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 Agreement between Japan andthe Republic of India,CEPA)建議。

2007年2月,雙方正式展開談判。歷經3年、14回合談判後,2010年10月25日談判結束,雙方於2011年2月16日簽署,並在同年7月1日生效。

觀察印度近年與其他國家簽署經濟合作協定或經濟夥伴協定的程序,大致上都會先成立聯合研究小組(Joint Study Group,JSG),並由該小組責成雙方智庫或學者專家進行共同可行性研究(Joint Feasibility Study,JFS)。該民間版本可行性研究,經呈報JSG並獲核定後,JSG會再發佈官方版本的最終報告。

可行性研究為印度洽簽相關協定的步驟之一,但實務上印度與中國大陸雖在2008年完成可行性研究,後續談判卻遲未啟動。

從談判耗費的時間來看,印星CECA談判只花1年,時間最短,印日CEPA談判耗時4年2個月;印度與馬來西亞、南韓的談判則超過3年;印度與歐盟的談判更自2007年6月展開迄今,已逾4年。

台灣、印度政府分別委託中華經濟研究院、印度國際經濟關係研究院(Indian Council for Research onInternational Economic Relations,ICRIER),就兩國經濟合作協定展開可行性研究。依照印方過去與他國洽簽相關協定的步驟,台、印經合協定,目前還屬第1步民間研究的階段。

民間版本可行性研究期末報告原訂耗時兩年出爐,由於雙方意願強烈,研究單位正加快腳步,年底先完成期中報告後,期末報告也將會提前出爐。

惟因目前印度正進行的經合協定談判對象多達10餘國,考量其談判能量及先後順序,除非雙方都認為與對方的經濟合作十分迫切,有「插隊」必要,否則台印啟動相關談判的時間,可能還得再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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