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印经合协定 谈判耗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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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28日报导】(中央社记者何宏儒新德里28日专电)台湾与印度经济合作协定民间版可行性研究预订年底提期中报告,但因印方与他国谈判相关协定都耗时1至4年余,且目前谈判对象有10余国,要启动台印经合协定谈判,恐得再等。

印度与新加坡于2002年4月8日组成“印度-新加坡全面性经济合作协定”(India-Singapore Comprehensive Economic Cooperation Agreement,CECA)联合研究小组,隔年4月初即完成报告。历经13回合谈判后,两国总理曼莫汉(Manmohan Singh)、李显龙于2005年6月29日签署,并于同年8月1日生效。

2004年10月南韩前总统卢武铉访印时倡议“印度-韩国全面性经济伙伴协定”(India-Korea 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 Agreement,CEPA)。两国政府成立联合研究小组,于2006年1月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同年3月起展开谈判;2009年8月7日签署、2010年1月1日生效。从谈判至签署历时3年6个月。

2005年4月,日本前首相小泉纯一郎访印,提议未来5年内双边贸易额自2004年的40亿美元增至200亿美元目标。随后两国涵盖产、官、学界代表2005年6月组“日-印自由贸易协定联合研究小组”,提出洽签“日本-印度全面性经济伙伴协定”(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 Agreement between Japan andthe Republic of India,CEPA)建议。

2007年2月,双方正式展开谈判。历经3年、14回合谈判后,2010年10月25日谈判结束,双方于2011年2月16日签署,并在同年7月1日生效。

观察印度近年与其他国家签署经济合作协定或经济伙伴协定的程序,大致上都会先成立联合研究小组(Joint Study Group,JSG),并由该小组责成双方智库或学者专家进行共同可行性研究(Joint Feasibility Study,JFS)。该民间版本可行性研究,经呈报JSG并获核定后,JSG会再发布官方版本的最终报告。

可行性研究为印度洽签相关协定的步骤之一,但实务上印度与中国大陆虽在2008年完成可行性研究,后续谈判却迟未启动。

从谈判耗费的时间来看,印星CECA谈判只花1年,时间最短,印日CEPA谈判耗时4年2个月;印度与马来西亚、南韩的谈判则超过3年;印度与欧盟的谈判更自2007年6月展开迄今,已逾4年。

台湾、印度政府分别委托中华经济研究院、印度国际经济关系研究院(Indian Council for Research onInternational Economic Relations,ICRIER),就两国经济合作协定展开可行性研究。依照印方过去与他国洽签相关协定的步骤,台、印经合协定,目前还属第1步民间研究的阶段。

民间版本可行性研究期末报告原订耗时两年出炉,由于双方意愿强烈,研究单位正加快脚步,年底先完成期中报告后,期末报告也将会提前出炉。

惟因目前印度正进行的经合协定谈判对象多达10余国,考量其谈判能量及先后顺序,除非双方都认为与对方的经济合作十分迫切,有“插队”必要,否则台印启动相关谈判的时间,可能还得再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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