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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生搶國小生 遊蕩公園遭警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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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9月21日訊】(大紀元記者徐乃義台灣桃園報導) 21日上午,正值上班上課時間,2名年僅13歲的國中少年,在學校旁早餐店外,搶奪1名國小6年級學童的50元早餐錢後逃逸,平鎮派出所獲報後,將2名少年逮捕到案,並起出花剩的贓款新台幣12元。

平鎮警分局分局長江義益表示,2名就讀桃園縣某國中7年級的少年,21日上午8時許,在學校旁的早餐店內見到之前就讀國小的學弟,於是2名少年就將男童拉出店外,要求將男童將身上的錢,全部「借」給他們。

男童身上只有父親給予的50元早餐費,心想要是被2位學長「借」走了,就必須餓肚子,於是告知2名少年身上沒錢,其中一名少年聽到男童說詞,舉起手來作勢要打男童,另一名就伸手進男童口袋拿了50元,作勢打人的少年也不放過學童書包,搜刮一陣子後,揚長而去。

學童飽受驚嚇後,馬上跟父親聯繫,男童父親也於第一時間向警方報案,平鎮派出所立即派出多名警力四處找人,因為過了上課時間,2名穿著國中制服的少年在公園內遊蕩十分顯眼,員警詢問之下,確定了2名少年就是強搶學童50元的犯嫌。

2名少年到案後坦承犯案,並供稱是因為要去網咖沒錢才出此下策,誰知到有錢進網咖,卻被店員依規定趕了出來,所以才到便利商店買了科學麵及飲料後,在公園內遊蕩,當2名少年被警方告知所犯罪嫌竟是搶奪罪後,2人雙腳都發軟,哭著說下次不敢了,警方雖見少年頗有悔意,但行為仍觸法,訊後除將2名少年函送少年法庭處理外,並通知家長領回管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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