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高市提供購屋指南 降低糾紛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9月2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王淑芬高雄28日電)高雄市地政局今天指出,今年截至9月,尋求協助房地產交易糾紛共有99件,其中房屋漏水、龜裂約占2成,其次是訂金返還的爭議。地政局出版不動產交易指南及爭議解析供參考。

高市地政局表示,「高雄市不動產交易消費爭議案例解析」及「不動產交易參考指南」兩本出版品已經再版,多採贈送不動產公會或房仲業居多,地政局鼓勵民眾上網下載或瀏覽電子版,以確保購屋或不動產交易不吃虧、上當。

高雄市政府地政局長謝福來指出,不動產業者有責任提供不動產說明書給買方參考,但是從尋求協助的案例中顯示,諸多爭議來自於服務費爭議、未提供不動產說明書、契約審閱權、產權記載不清和房屋現況與說明書不符的問題。

謝福來說,市府出版的兩本指南就是要提供購屋者參考並作為「購屋護身符」,以免民眾高興成家之餘,不了解相關事項,而誤入陷阱,花錢又受罪。

謝福來說,斡旋金未必要付。他說,很多房仲業者會向買方表示,議價時應先付一定金額的斡旋差價之用,當屋主同意買方出價時,價款可以轉為訂金;謝福來說,一旦屋主反悔不賣或是有一屋二賣的情形發生,爭議隨之而起。

他說,主管機關規定仲介業者在向消費者收斡旋金的同時,應主動告知並提供消費者得自由選擇交付斡旋金或是使用內政部版的「要約書」,未必要先交付斡旋金,才能保障自身權益。

至於建物是凶宅、海砂屋或是輻射屋,賣方都有責任要在不動產說明書中載明,謝福來說,否則一旦衍生爭議,司法會判決賣方為輸家,應負賠償責任。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