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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人競選捐款禁令 美確認

2012-01-10 15:34 中港台時間|01-10 15:44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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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10日報導】(中央社華盛頓9日法新電)美國最高法院今天確認聯邦競選法(Federal Election Campaign Act)中,禁止外籍民眾捐款給角逐全國、州立和地方選舉人士的規定。

9名大法官馬駁回2名外籍人士提出的上訴案。在美持有工作簽證的1名加拿大人和1名以色列裔加人,欲合法提供政治獻金因而提出上訴。

美國聯邦競選法禁止外籍人士捐款,或直接或間接投入競選相關活動經費。

最高法院在未進一步解釋下,確認華盛頓法院的裁決,即外籍人士不得以任何形式捐款給美國競選活動。(譯者:中央社陳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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