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殺四戰友的韓國士兵被判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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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1月14日訊】(大紀元記者文龍韓國報導)去年槍殺了四名戰友的韓國士兵金某,近日被韓國軍事法庭判處死刑,另一名同夥鄭某被判有期徒刑20年。他們在犯案前長期遭受周圍戰友們的孤立、侮辱、甚至暴力虐待。

據韓國「中央日報」報導,韓國海軍陸戰隊司令部普通軍事法庭1月13日做出了上述判決。法院判決稱,20歲的上兵金某「根據多種犯罪情況,極刑在所難免」。

韓國海軍陸戰隊負責人對此表示:「這是一起殺害自己長官和戰友的惡劣事件,適用比一般法律體系更為嚴格的軍法處置,因此做出了這一判決」。

據悉,金某在法庭上深感痛悔,他不斷地說「百口莫辯,我該死,當時瘋了,才犯下無法洗脫的罪名」。按相關法律程序規定,如果被告提起上訴,將在國防部高等軍事法院接受二審。

金某槍殺戰友的事件發生於2011年7月4日,在江華島海岸哨所服役的金某酒後從武器庫偷出槍支、子彈和手榴彈,並對沉睡中的戰友李某等5人掃射,致使哨所副所長李某等4人死亡,1人受傷。

事後調查證實,金某與共犯鄭某曾長期遭受戰友們的孤立、侮辱、甚至暴力虐待。

軍營虐待引發報復殺人

據悉,韓國軍營內的槍擊事件此前也有發生。1996年曾發生4起槍擊事件,導致4名士兵死亡,20人受傷,其中還包括1名平民。

影響最大的一次槍擊事件發生於2005年6月19日,一名韓國士兵向熟睡中的戰友投擲手榴彈,並瘋狂開槍掃射,造成8人死亡2人受傷。

韓國軍方承認,肇事士兵曾經都被上級軍官或戰友虐待。據韓國國防部監查院去年提交國會的一份調查顯示,2009年至2011年3月25日,韓國海軍陸戰隊第一和第二師團中,因遭受毆打導致鼓膜穿孔等而接受治療的士兵多達943人。

(責任編輯:駱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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