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香港重大新聞回顧(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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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1月08日訊】香港人於2011年心情可謂起伏不定,年初經歷了痛失香港支聯會主席司徒華的悲傷,對神韻藝術團的司法覆核案主辦方勝訴而法治精神獲嘉許的興奮,因日本311海嘯引發的搶鹽的瘋狂,最低工資終於實施的悲喜以及港府開埠以來首度派六千元的喜悅……

(一)司徒華離世 15萬人出席六四晚會

前香港立法局議員、前教協會長、支聯會主席、民主黨黨鞭,被喻為香港民主派元老,人暱稱「華叔」的司徒華於2011年1月2日因癌病去世,終年79歲。華叔生前致力推動香港民主發展及貢獻教育發展;70年代開始參加社運,又曾任職教師9年及擔任小學校長達31年之久。他的離去是政壇及教育界的重大損失。

華叔生榮死哀,在冥壽的前夕,即1月27日在維多利亞公園舉行。有8千名市民出席主題「懷念華叔、爭取民主、薪火相傳、堅持到底」的追思會,希望市民秉持華叔一生堅持平反六四的精神。市民點起燭光,為華叔的離世傷心難過。

2011年六四22周年的維園悼念集會,超過15萬市民沒有忘記八九年六四一夜,是第一個沒有華叔的燭光晚會。年輕人、內地人以行動表達,平反六四可以薪火相傳。晚上,維園6個足球場及旁邊的草地坐滿人。大會由華叔生前口述「毋忘六四,建設民主」錄影揭開序幕。他說:「香港、中國民主道路崎嶇,大家必須堅忍,『毋忘六四,堅持到底』。」

當晚,支聯會、民主黨和教協代表分別發言,強調秉承華叔遺志,堅持不懈地推動愛國民主運動,爭取平反1989年天安門事件。◇

香港拒簽案 神韻主辦方勝訴


香港神韻晚會主辦方發言人2011年3月9日在高等法院外展示裁定主辦方勝訴的判決書。(攝影:潘在殊/大紀元)

香港入境處拒發簽證給美國神韻藝術團6名團員的司法覆核案,高等法院於2011年3月9日正式判決撤銷入境處的拒簽決定。

由香港法輪佛學會、大紀元時報、新唐人電視台聯合主辦的神韻晚會,原定於2010年1月27日至31日在香港演藝學院舉行。由於港府配合中共刻意刁難,在臨近演出時拒發簽證給6名關鍵技術人員,以致演出無法進行,被迫取消。2010年4月20日,主辦方入稟香港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控訴香港入境處拒絕簽證的決定與行為非法,追究責任及追討賠償。

在判決的法律部份,法官首先闡明公法的原則(第36段以下)。說明法院了解入境處有相當大的裁量權,但是這並不意味著入境處長的決定不受司法的控制(All this, however, does not mean that the decisions of the Director are beyond the control of the courts)。判決更揭示,入境處處長的決定及決策的過程,要受到公法原則的拘束,就像其他政府決策者一樣。並且進一步指出,入境處處長的決定不能不合理、恣意專斷,決策過程必須公平(第38及39段)。

承審法官在判決書中多次強調,在考慮團員的簽證申請時,必須要考慮到神韻演出的「整體性」(integral)。而在這一方面,神韻藝術團本身的主觀評估該是舉足輕重的(In this regard, the subjective assessment of Shen Yun itself must carry significant weight)(第62段)。而且,神韻藝術團已經向入境處解釋了這些被拒簽團員在整體演出中的重要性。入境處是清楚知道神韻藝術團的意見和說明的。法院對入境處將神韻藝術團對6名被拒簽證團員在整體演出中重要性的解釋當作是空言(bare assertion),表示不能接受。

香港神韻晚會主辦方勝訴的消息傳出後,獲得港、台及大陸各界人士熱烈迴響及高度重視,並對香港司法機構的正確決定表示認同及嘉許。主辦方敦促港府改過從善,彌補損失,促成神韻術團順利光臨香港。讓各界人士得以在香港欣賞到世界第一秀的完美演出。(案件編號:HCAL 43/2010)◇

(三)日本海嘯爆輻射慌 中港澳盲搶鹽

2011年3月11日,日本海嘯引致福島第一核電站洩露輻射恐慌。有傳鹽中的碘能防輻射及區內海水受到核電站輻射污染,海鹽生產將會出現問題。該說法引起民眾恐慌。3月中旬,中港澳民眾出現搶鹽大潮。市面不少地方食鹽被搶購一空,鹽價飆升十幾倍。甚至有傳大陸客炒鹽,到香港搜購鹽運返大陸牟利,傳聞一斤鹽可炒至幾十元人民幣。

流言首先由中國大陸傳出,雖然眾說不一,但都與日本福島第一核電站輻射有關。搶購食鹽潮先在寧波、上海以至廣東等多個省市掀起,多處商店的鹽被搶購一空。次日的16、17日更蔓延到深圳、香港及澳門。

港府其後澄清食鹽無助於抗輻射,呼籲民眾勿信謠言,又指本地食鹽供應充足。但不少市民仍相信流言,抱著寧可信其有的心態,加入「搶鹽」大軍行列,甚至雞粉、醬油等也不放過。在港九新界多個地區,都出現市民四處搶購食鹽的現象。有屯門雜貨舖老闆說,一大早開門,就有人開始排長龍買鹽,一天售出5千多斤鹽。

搶鹽潮導致鹽價格上漲十幾倍,一包鹽原本不足1港元要賣至10港元以上,有老闆不時坐地起價。即使如此,搶鹽大潮的排隊長龍無一個人離開。還有市民不滿意有人打尖,發生爭吵。有大陸客來香港大量購入鹽,再到大陸出售,一斤鹽大陸炒到幾十元人民幣。

不過,搶鹽大潮亦令諸多港人不滿,埋怨都是大陸人「搞出來的」。多年前香港出現過搶醋潮、搶板藍根潮、搶奶粉潮,現在又來一個「搶鹽潮」。港人表示是在製造恐慌!亦有港人大叫「無聊」。

前立法會議員、理工大學應用社會科學系講師張超雄表示,搶購潮反映港人對政府的信任程度低。他指港府應變措施慢三拍,沙士(SARS)的痛苦經驗亦令港人對特區政府的信心減低。搶鹽潮表示港人寧可信自己多些也不信港府。◇

(四)28元法定最低工資實施


最低工資於2011年5月1日實施當天,有逾3千名工人參與遊行,不滿工資水平過低。(攝影:潘在殊/大紀元)

勞工界爭取多年的28元法定最低工資於2011年5月1日正式實施,全港有超過31萬低薪僱員獲加薪,當中以保安、零售及飲食三大行業的僱員最受惠。但薪金水平、「飯鐘錢」漏洞等問題,亦一度引發不少爭議。

政府早於06年施政報告提出在清潔及保安業推行「工資保障運動」,但成效不彰。到08年決定立法制定涵蓋所有行業的最低工資。到2010年7月,立法會三讀通過《最低工資條例》草案。不過,最低工資的薪酬水平一直爭拗不斷,按勞工界要求將時薪訂於33元,方能助基層紓困。但遭商界反對,擔心中小企未能負擔而導致結業。飲食界立法會議員張宇人更一度建議時薪應訂於20元,引發極大不滿。港府最終將時薪水平訂於28元。

工資水平塵埃落定,卻又生出「飯鐘錢」爭議。有連鎖快餐集團宣佈配合最低工資加時薪,卻將膳食時間從工時剔除,變相減人工;部份從事屋邨大廈的保安員、清潔服務的員工的飯鐘錢固然沒有,甚至有些中間時間休息就停計工時;更有僱主單方面更改僱傭合約,取消工人有薪休息日,導致勞資爭拗加劇,實質受惠最低工資的著實並不多。

最低工資推行至今近8個月,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日前指,香港最低薪的組群,平均就業收入按年上升14.6%。扣除通脹後仍有8.9%實質增長,遠高於香港整體僱員平均7.3%的升幅。而香港最新失業率為3.4%,與最低工資實施時相同。◇

(五)港府開埠首度派六千元


港府派發6千元計劃2011年8月28日啟動,有長者及家屬到銀行排隊交表。由於各銀行的開始時間不同,部份長者苦候兩小時才交上表格。(攝影:梁路思/大紀元)

港府2011年6月16公佈向合資格市民派發6,000元的安排。2012年3月31日或之前,滿18歲並持有效永久居民身份證,屬合資格人士,當局於2011年8月28日至11月5日前,按年齡分5個組別開始登記,65歲或以上長者最早登記,受惠人數610萬;款項最快於11月初市民到手。在本港銀行有港元賬戶的市民,可透過銀行登記;沒有賬戶或身在海外的市民,可以用郵遞申請,再到指定郵局領取支票,往渣打銀行兌現。行動不便或神智不清人士,可透過受託人或監護人代收款項。市民若選擇在2012年4月至12月,才登記的市民,可以多獲200元。當局7月8日向立法會申撥379億8千萬元撥款獲通過;當中有8,140萬元支付給銀行手續費,銀行平均每宗個案收取15元。至於無戶口者要透過郵局交表格及收取支票,由於郵局工序較複雜,每宗個案收取30元,換言之,不計其它隱藏開支,合共行政費最少涉及940萬元。

8月28日派6,000元計劃首日接受長者登記,但遭交表長者批評「政策亂、銀行安排又亂」苦害長者勞勞碌碌。有領取生果金的長者交表後埋怨,首批登記的長者年紀大,不少行動不便或不識字,但遭要求填寫登記表格,過程複雜又麻煩,為何不選擇透過生果金戶口發放款項,節省行政費又可減輕長者操勞。

另外,港府透過關愛基金向低收入新移民派6,000元措施亦於6月29日拍板,一人家庭入息上限由6,500元上調至7,300元,二人至六人以上家庭入息上限,則維持不變。預計有逾23萬名新移民合資格領取,料整項派錢開支高達15億元。◇

(責任編輯:澹修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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