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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華納兄弟保有超人版權

2012-10-18 15:09 中港台時間|10-18 16:45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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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18日報導】(中央社18日綜合外電報導)美國華納兄弟子公司「DC漫畫」(DC Comics)將保有「超人」(Superman)漫畫的版權。

美國聯邦地方法院法官賴特(Otis Wright II)昨天裁定,「超人」漫畫某位共同創作者的繼承人在將近20年前,簽字放棄取回「鋼鐵英雄」(Man of Steel)版權的權利。

根據判決,DC漫畫及母公司華納兄弟(Warner Bros.)將保有所有權利,可以在書籍、電影、電視及其他媒介使用超人這個角色,包括明年重拍超人電影的計畫。

DC漫畫在2010年對藝術家舒斯特(Joe Shuster)的繼承人提起告訴,希望法官判決這些繼承人早已在1992年喪失取回超人版權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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