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正權律師專欄

談「海歸」移民的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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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所談的「海歸」,泛指海外歸來的學生學者,是指那些從自己國籍國之外的國家完成或即將完成學業,已回到本國或準備回到本國服務的人們。所以,海歸包括從世界各國回國的人士,但是這裡的海歸主要適用從美國回國的學生學者。

這裡所談的移民法律僅限於與美國移民法律有關的問題。如果某人完成學業後按時返回本國,永遠不准備回到美國,不在本文所涉及的範圍之內。如果有人正在國外讀書或工作,只是準備回本國進行短暫的探親訪問之後,再回到美國,也不屬於本文所述的「海歸」之列。還有一批正在美國工作的人被公司派回本國臨時出差,也不算是「海歸」。那麼,哪些人算是本文談及的「海歸」呢?

主要有兩類人。一類是完成學業或未完成學業,自願或不自願,回到本國服務(包括尋找工作機會)。一類是完成學業被外國僱主長期或較長期地派回本國為外國僱主服務。不管屬於哪一類「海歸」,只要想來到美國或再想回到美國,就必然會有美國移民法律方面的問題。

  一、從未來過美國的「海歸」但想來到美國。這類人涉及的美國法律問題,必須根據具體情況而定。比如說,想來美國觀光,申請觀光簽證;想來美國讀書,就申請學生簽證;想來美國工作,申請工作簽證(H-1B,J-1或者L-1等);想移民美國,那就更得看個人情況了。如果有財(錢),申請投資移民;如果有才,申請勞工(職業)移民;如果有美國公民為父母、配偶或者兄弟姐妹,申請親屬移民;如果有資格參加移民簽證抽獎,而且有幸抽中,申請抽獎移民 (中國大陸公民無資格);如果在本國受迫害,可以申請政治庇護等。

  二、在美國已取得美國公民身份的「海歸」,這類海歸可以隨時自由地回到美國,因此對美國而言並沒有移民法律問題,但他們必須申請原國籍國的簽證才能回到原國籍國服務。至於能在原國籍居留多長時間,由所在國批准。雖然這類「海歸」自己沒有移民法律問題。但是,他們可能有為他人辦理移民的問題。最 常見的是,他們可以為自己的父母、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申請移民美國。

  三、在美國已取得綠卡(永久居民)身份的「海歸」。這類人在「海歸」中占很大的比例。這類人進出美國,都沒有問題。但下列情況應注意:第一,他們不是美國公民,他們仍然持本國護照,仍為本國的公民。如果他們回國(「海歸」)後在國內居留超過一定時間,有可能回不了美國(綠卡被沒收、吊銷等)。在沒有拿到綠卡之前,如果有「移民嫌疑(企圖)」,可能還進不了美國。在拿到綠卡之後,如果沒有移民企圖,長期居留國外不歸,也可能進不了美國。總而言之,這類「海歸」應該在離開美國之後的6個月內至少回美國一趟。如果確實需要長期居留國外的,應提前申請白皮書(長假證)。第二,在國外長時間居留,會影響申請美國公民的資格,因為申請入籍必須在美國居住一定的期限。例如,一次離開美國超過六個月或一年的,有資格遞交入籍申請的居住時間要重新計算。而在國 外居留的時間,一般不計算在內。但是在有限的情形下,在海外居住的時間也可以算作申請入籍的時間之類。

  四、在美國已取得H-1B身份的「海歸」。這類「海歸」越來越常見。多半是那些在公司裡表現突出,得公司器重而被美方公司派回本國為公司開拓國內市場。這類人面臨的最大問題,是在海外為美國僱主服務的同時能否或如何再回到美國。有些人正在辦理綠卡申請的過程中,因此,擔心回國之後,綠卡申請會泡湯等。因屬於這類情況的人大多在美國已有房子、車子、孩子等而且孩子已經在美國上學多年,一下子要離開美國需要全面考慮各方面的因素。有關美國移民法方面的問題應諮詢自己的律師。這裡我們僅提供一般意見。第一,即使人要回到本國工作,美國僱主仍可以為自己辦理移民美國的手續。這一點應該同美國僱主交涉清楚;第二,如果綠卡正在由美國僱主申請辦理的過程中,自己回國為公司服務本身不會中斷綠卡申請過程。美國僱主仍有資格繼續支持正在辦理的綠卡申請。這一點也應該同公司講清楚。但如果綠卡申請已處於I-485等待時期,回國居留時間不宜長。第二,自己的H-1B身份在回國後就不再是H-1B身份。H-1B批准書上的時間停止計算。如果在該H-1B批准書仍然有效期間回到美國,必須到美國在本國設置的領事館申請H- 1B簽證之後,才能憑H-1B簽證再回到美國。如果原先的H-1B批准書已過期,美國僱主必須另外申請H-1B,「海歸」憑新的H-1B批准書取得H-1B簽證之後再回到美國。例如,因公觀光訪問(限I-140移民申請還未被提交者)或L-1簽證(限擔任經理或技術骨幹者)。

  五、在美國剛完成學業,正在OPT實習期間的「海歸」。如果美國僱主派OPT期間的學生回國為其服務,並沒有考慮為他們辦理在美國的工作或居民身份,這些「海歸」一旦回國之後再想回到美國,首先,應讓美國僱主為他們申請H-1B工作簽證,或者讓美國僱主為其辦理綠卡申請手續,以期將來移民美國。如果美國僱主拒絕辦理H-1B工作簽證或綠卡申請,這些「海歸」就必須同前文所提到的第一種從未來過美國但想來美國的「海歸」一樣,從頭開始尋找返美之途徑。希望這種情況不會發生,但確有發生並需要美國移民法律專家的幫助,請同我們聯繫。

上述介紹是謝律師為華人社區宣傳介紹法律信息而作,多半為學術探討性質,並非對個案的法律意見。也不代表文學城的觀點。如有自己的律師的,請諮詢自己的律師,因為他/她清楚你的案件。凡是謝律師事務所的客人或還沒有聘請自己的律師的讀者,如有具體問題,請諮詢謝律師。如需轉載,請勿刪剪,並請註明 出處。謝律師的電子信箱:jeff@.com 電話:(678)380-0698。 地址:1770 Indian Trail Lilburn Road, Suite 450, Norcross(Atlanta), Georgia 30093. 網址:www.xiela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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