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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威或對庇護面談現場錄像

鄭姍挪威
2012-12-10 23:03 中港台時間|2013-10-18 15:37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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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12月10日訊】(大紀元記者鄭姍挪威報導)早些時候,曾有人建議移民局在與尋求庇護者面談時進行錄像。挪威司法部日前表示,此舉有助於保護庇護申請者的合法權利,並有利於澄清可能發生的誤解或分歧。

根據慣例,警方通常會在與某些庇護申請者首次面談時,要求他們透露一些諸如種族、宗教及政治背景等敏感信息,並告知他們要對面談進行錄音或錄像,得到對方首肯後方可實施;而移民局則無需預先知會即可進行錄音,但不允許錄像。

而現行的《隱私法》則要求,移民局在面談時必須告知對方要做錄音或錄像,得到認可後方可進行。

挪威司法部官員表示:「錄製音像製品應以法律、法規為依據,而不是基於某種批准機制。因為有些情況下所謂的「認可」是在壓力之下做出的,因而這種「認可」的本身就值得懷疑。」該官員同時指出:「法律的改動意味著警方和移民局將可以在面談中依法進行錄音或錄像,但仍然要提前告知尋求庇護者,並聲明其原因和用途。另外,該做法並非適用於所有案例。」

挪威保護庇護申請者權益組織NOAS秘書長馬格瑞特•奧斯汀(Ann-Magrit Austenå)認為該提案是個好主意。不過她強調:「錄像不應該只是針對申請庇護者,而應是針對整體情況。我們是要瞭解整個面談過程,但同樣重要的是,這應該成為一個標準程序,而不僅僅是由警方或移民局來決定誰應該被錄像。」

(責任編輯:林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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