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承鵬與陳亦明兩年官司終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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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12月20日訊】(大紀元記者李熔石綜合報導)三年前,大陸足壇「名嘴」李承鵬等人合著的《中國足球內幕》一書,指稱昔日足壇名帥陳亦明涉假,從而引發一場長達兩年之久的官司。廣州中級法院日前撤銷了原審法院作出的一審判決,駁回陳亦明的全部訴訟請求。

2009年12月,大陸《足球》報連載由該報李承鵬、劉曉新、吳策力合著的《中國足球內幕》一書。指稱昔日足壇名帥陳亦明「涉假、涉賭」。陳亦明認為,該書虛構了他從足球教練變成職業賭徒的經歷,構成了名譽侵權。於是狀告李承鵬、劉曉新、吳策力、《足球》報社,索賠450萬元,並要求公開道歉。

去年6月,廣州市荔灣區法院判決陳亦明勝訴。隨後,被告不服判決提出上訴。二審法院認為,李承鵬等人在著書時並沒有主觀過錯,《中國足球內幕》中相關陳亦明的章節內容基本屬實,沒有侮辱陳亦明人格的內容。而陳亦明在接受媒體採訪中也曾承認:「以前迷戀賭博,偶爾也去澳門葡京賭場玩上兩把,也曾經輸過百萬。」這無疑是其參與賭博的自認。

官司勝訴後,李承鵬在自己的博客上表示:「中國足球之敗,不敗在教練、球員甚至不敗在足協官員而敗在體制。」他還說:「我們贏了,可是中國足球並沒有贏,我並沒有甚麼成功感,在一個充滿口水,而不是理論爭辯的行業,無論誰在官司上贏了,都是輸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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