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省證監會加強外國公司上市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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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3月21日訊】(大紀元記者李平編譯報導)週二(3月20日),安省證監會(OSC)公布一份報告指出新興國家的公司在本國上市所出現的問題,列出需仔細審查的系列事宜,以及確保投資者能獲取本國上市海外企業的正確可靠信息等新政策制定。
  
OSC主席威特森(Howard Wetston)表示,審查結果顯示,股票發行機構和監管機構需要改進的幾個方面,才能更好履行義務:OSC會對其發行及及監管過程進行及時監督,確保投資者利益能得到保證。
  
去年,多倫多證交所上市中資公司嘉漢林業被揭存在龐氏詐騙嫌疑,隨後OSC勒令嘉漢林業停止股市交易,同時對其財務狀況進行調查,去年7月OSC公布其審查結果。
  
報告表示,過去9個月內OSC對24家外資上市企業進行深入調查,發現這些企業董事會、審計師和財務人員在管理、審計、盡職調查等重要工作方面,應該還能做得更深入。
  
OSC建議證交所對海外公司上市進行額外要求審查;建議海外公司上市要求獲得豁免時,是否有必要要求交易所公布具體豁免事項。
  
OSC還表示,目前證交所不要求外國公司像本國公司一樣在本國設立董事會、主要官員、雇員、賬簿或資產等。
  
多倫多證交所(TMX)當天在聲明中稱,非常歡迎OSC建議,透露已和上市公司就制定新的新興國家上市公司規定進行商討。
  
TMX透露自己的報告也會很快公布,並將重點放在新興國家上市公司的企業管理事務、財務報告預期和高級管理及董事資歷等細節管理上。
  
OSC還呼籲,針對在本國上市交易的外國公司盡職調查審計,應制定一系列標準;OSC還列出監管外國公司的本國董事會管理方法應改進,指出他們和外國公司的高管幾乎沒有聯繫,有些董事不了解金融事務、貨幣限制公司運營中的監管和法律事項;有些董事依靠高層管理提供其他語言起草的主要商務文件概述。
  
OSC還擔心董事會和管理層沒有制定可靠程序,來確定和審批相關方交易,而這類交易在北美以外國家非常普遍,因此董事會需制定更嚴謹的公開標準和投資者風險識別及風險管理。
  
報告中還提出其他重要問題,並將相關文件提交OSC調查執法機構。許多評論員表示擔心反向收購問題,即外國公司購買已上市的空殼企業在本國立即上市,對此OSC報告沒有提出任何擔心或相關針對改革措施,稱新上市首發、直接掛牌交易和反向收購等上市公司之間,沒有明顯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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