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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局:托育採津貼與服務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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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3月27日訊】(大紀元記者陳淳宴台北綜合報導)內政部表示,政府對0至2歲幼兒的托育政策,係同時採「津貼補助」及「托育服務」方式,由家長選擇適合的托育方式。

據中央社報導,內政部兒童局長張秀鴛表示,將孩子送托給社區保母系統或合格立案托嬰中心照顧的家庭,每月可申請新台幣3千至5千元不等的托育費用補助;若送托給受訓合格保母或幼保科系畢業的保母,則可領取每月2千至5千元的補助。

針對未能獲得托育費用補助的家庭,張秀鴛指出,可以透過地方政府開辦的公私協力托嬰中心措施加以照顧幼兒,以新北市為例,家長每月只負擔6千至9千元的托育費用,可大幅降低育兒經濟負擔。

她強調,公私協力托嬰中心立案標準嚴格,公私協力降低營運成本;托育費用補助則由縣市政府籌款,內政部以公益彩券回饋金補助部分負擔,不會對其他社福經費造成排擠效應。

此外,民政局人口政策科今日表示,從4月起,台北市民只要在各區戶政事務所辦理新生兒出生登記,就可在同一櫃檯申請「生育獎勵金」,以及填寫「育兒津貼」申請書,由戶政事務所代為轉交區公所,不用另外再到區公所申請。◇

(責任編輯:趙姿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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