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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4月15日訊】(大紀元記者耿豫仙台北報導)離島加給依交通便利性、距離、開發程度分四級。金門、馬祖過去因為戰地,依前述的加給分級原則下被列為第四級,但金馬在1992年解除戰地政務後迅速發展,公務人員仍享第四級的優惠,人事行政總處擬依「距離、交通時間」重新檢討,1個月內提出方案。
澎湖籍立委楊曜上週五在立法院質詢行政院長陳冲時指出,依交通便利性,金門每日飛航載客量比澎湖高,但澎湖馬公列為一級離島,金門卻則是第四級。另以開發程度來看,澎湖的大倉嶼、員貝嶼從未開發,則被列為二級離島,但金門近年迅速發展觀光建設,公務人員仍享有第四級的離島加給。
陳冲答詢時建議,可以距離與往返的時間各占一權數,調整其比重比例,整體檢討離島加給制度。新任的人事行總處長黃富源表示,確實不能單以距離、開發程度等來衡定,答應1個月提出檢討報告及修正。
除上述幾個特殊的島嶼分級令人質疑,澎湖的將軍澳嶼公務員並未在離島加給內。但島上有國中小、派出所、海巡署漁港安檢所等公部門,楊曜質疑,這些年中央是如何支付將軍澳嶼的公務人員。他建議,離島軍公教人員的基數一定要有定期航班,每月兩趟約9,500元的交通加給。没定期航班的部分,再逐次提高加給。◇
(責任編輯:趙姿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