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旁聽
【大紀元4月2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意涵台北25日電)最高法院今天為柯居財等偽證案開言詞辯論庭,距前次為刑案開辯論庭,相隔15年,旁聽民眾比記者還多。庭審進行近2小時後,全案辯論終結,審判長諭知5月2日下午3時宣判。
最高法院今天公開審理柯居財等人被控偽證案,控辯雙方就柯居財等人作證時未具結,是否構成偽證,及檢方未即時偵訊是否違法等爭點辯論。
本案是緣於民國96年間,雲林農田水利會長張輝元被控替兒子前立委張碩文賄選案,衍生教唆柯居財等人頂替案情,柯等先向檢察官供出頂替情事,後又翻異前供,結果被依偽證罪判處7到10月不等徒刑。
今天開庭的合議庭由石木欽擔任審判長,洪兆隆擔任受命法官,陪席法官則是周煙平、洪佳濱及段景榕。最高檢察署檢察官由莊春山蒞庭,被告委任律師是王炳輝。
王炳輝主張,實踐法律告知是司法官的義務,柯居財等人在接受檢察官訊問前,檢察官未善盡告知可拒絕具結的義務,還被檢方施壓若不自白就收押並求刑,因此「延遲訊問」1小時多,不符合刑事訴訟法第93條不得有不必要遲延的規定。
莊春山則回應,檢察官已用「白話文」完整告知柯居財等人有可拒絕具結的義務,此外,若檢察官真如辯護律師所指,在訊問前施壓柯居財等人,也不可能延遲訊問達1小時多,應是錄音等設備或書記官技術上的問題導致延遲。
此外,莊春山說,這部分在事實審法院審理時,已確定具證據能力,因此認定柯居財等人上訴無理由,請求合議庭以程序駁回。況且,即時訊問是不確定的法律概念,也是訓示規定,並不影響本案判決,但若最高法院能因此作出決議,他會幫最高法院「按個讚」;石木欽則回應「感謝檢察官對最高法院的支持」。
全案開庭約1個多小時,早上不到9時就有民眾排隊領取旁聽證,除了記者席之外的旁聽座位幾乎坐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