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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gle與甲骨文和解破局

2012-04-03 12:25 中港台時間|08-06 10:36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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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3日報導】(中央社舊金山2日法新電)美國北加州聖荷西市(SanJose)聯邦法官葛瑞瓦今天表示,Google與軟體巨擘甲骨文公司(Oracle)無法就專利權糾紛達成庭外和解,全案將進入民事審判程序,預定16日開庭。

法官葛瑞瓦(Paul Grewal)在判決書中寫道:「我們最終將此案交付法庭審判,有些案件就是需要經過審理。」

「儘管雙方作出努力,也出動能幹的律師,但兩造和解商議已陷入對立僵局。」

Google上週提出約300萬美元損害賠償,並願意撥出Android不到1%收益,但遭甲骨文以金額太低為由回絕。

總部位於北加州的甲骨文指控,Google的Android軟體侵害他們的Java電腦程式語言專利;甲骨文近期收購發明Java語言的昇陽電腦公司(Sun Microsystems)。

Google駁斥侵權指控,並表示他們認為行動電話製造商,以及其他使用Android作業系統者有權使用受爭議的Java語言科技。Android屬開放原始碼系統。(譯者:中央社徐嘉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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