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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無照強拆 王家籲台北市府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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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4月03日訊】(大紀元記者朱稚清台北報導)台灣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3日於立法院舉行記者會,王家二子王耀德表示,台北市政府無合法拆遷執照即進行強拆,他要求北市府三天內說明清楚,否則告北市府毀損罪,並將要求原地依原建物重建。

台灣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表示,自3月28日北市府強力執行文林苑王家的〈都市更新條例〉第36條代為拆除案後,事後無法面對強大批評聲浪,便開始相互卸責,甚至打算私下快速提部分修法。都更盟認為,政府官員應該展現道歉的誠意,正視文林苑案所代表的種種通案問題,修法應由下而上,〈都市更新條例〉應全盤重新檢討,並要求本案即日起停工。

立法委員林淑芬表示,在沒有取得王家兩戶的同意書及拆簽執照之下,建商用15萬元,加上7萬5千元的審查許可費,就可申請近千名警力強制執行拆遷,她質疑,為何公權力可以被金錢收買?並認為,修法應該正本清源,將正義、乾淨、清白還給〈都市更新條例〉。

文林苑案代理律師詹順貴表示,台北市政府涉嫌違反內政部營建署訂定〈直轄市縣(市)政府受理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實施者申請代為拆除或遷移土地改良物執行應注意事項〉第2條第5項。北市府不僅未釐清上述疑義,在未申請拆照的情況下,胡亂授權給樂揚建設代為拆除。樂揚建設所憑據的拆除執照,是樂揚建設在2009年申請的建照,此張「拆併建」的建照當中,只有規範可以拆除36戶,當中並無包括王家兩戶範圍。◇

台灣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3日於立法院舉行記者會表示,台北市政府無合法拆遷執照即進行強拆,要求原地依原建物重建。圖為28日凌晨民眾在王家聲援反對拆除作業情形。(中央社)

(責任編輯:趙姿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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