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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連家旅遊超高檔 壹週刊判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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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3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意涵台北30日電)壹週刊被控未依約先求證,撰文指國民黨榮譽主席連戰一家「連家遊紐西蘭超高檔」,連家提告求償。台北地院今天判決壹週刊與社長裴偉各賠償違約金新台幣100萬元。

判決書指出,連戰女兒連惠心與壹週刊在民國95年間簽訂協議書,約定壹週刊報導連家父母、配偶、弟妹相關文章時,應先與連家成員求證;若連家成員提供書面回應,壹週刊應以適當篇幅忠誠反映。

連惠心指控,壹週刊在96年3月間刊登標題為「連家遊紐西蘭超高檔」的報導,使連家成員受社會大眾耳語,且壹週刊多次違約,她因而提告向壹週刊與裴偉各求償違約金新台幣100萬元。

壹週刊指出,報導內容僅為政治人物或其家屬的現況追蹤,屬公眾事務,「連家遊紐西蘭超高檔」標題則是表達市井小民難以想像上層社會生活的意見表達及評論,且連戰兒子連勝文拒絕回應。

法官審理認為,壹週刊的這篇相關報導不但不具急迫的時效性,與社會公益也非直接相關,且極可能引起大眾給予連家人豪奢的負面社會評價。另外,壹週刊並非無其他機會可採訪連家人,認定壹週刊違約,判決壹週刊與裴偉各賠償違約金100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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