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李洪華PK李小琳

---中國電力國際發展有限公司國有企業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書

【大紀元2012年04月06日訊】中國電力國際發展有限公司國有企業政府信息公開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企業陽光新政工程國有企業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書。

申請人:李洪華 男 1968年1月10日
身份證號:230823196801100676
地址:上海市徐匯區裕德路92弄7號602室
聯繫方式:13681900168
郵編:200030

被申請人:中國電力國際發展有限公司董事長
法定代表人:李小琳
電話:(852) 2802 3861
傳真:(852) 2802 3922
地址:香港灣仔
港灣道18號
中環廣場63層6301室

申請公開事項:
一、申請公開本國有企業之提供標準公共產品服務的單價構成?(涉及國家秘密和國家安全的除外);
二、申請公開本國有企業的上年度「三公」費用即公款車輛、公款吃喝、公款旅遊費用(涉及國家秘密和國家安全的除外);
三、申請公開本國企利潤的來源及支出?公開上繳稅收數額及比例?申請公開本國企上繳紅利為公開上繳紅利數額及比例為15%(或多少%)?還有國企紅利數額及比例為85%(或多少)的稅後利潤是如何使用的?(涉及國家秘密和國家安全的除外);
四、申請公開本國有企業擁有多少發明專利和其他知識產權?於世界是甚麼水平?申請公開本國有企業的是否壟斷?是否符合WTO的規定?申請公開本國有企業是否有介入房地產等民生利益性競爭領域?(涉及國家秘密和國家安全的除外);
五、依據《憲法》和《物權法》的規定即國有企業是屬於全國公民共有,申請公開本國有企業如何體現國資委所言的國企是「公益型」國企?又如國資委所言的國企利潤是為公民儲存了財產,請公開本國企儲存了多少?公開為公民儲存方式方法?(涉及國家秘密和國家安全的除外)。

申請公開列表方法:因本申請附件過多,列表未附。列表方式請按國家規定的會計報表及便於民眾知曉的方式方法執行。

申請公開的理由及法律依據:
胡錦濤總書記在黨的十七大報告中提出「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憲法》也規定「依法保障人民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

甚麼叫國企?國企的產權屬於全體國民,利潤應由全體國民分享。《憲法》第五條規定:「國有經濟,即社會主義全民所有制經濟」。《物權法》第四十五條規定:「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財產,屬於國家所有即全民所有」。公有制就是我們每一個人,在降生到這個社會上的那一天起,就已經有了一份隨之而來的自然財富,這是天賦財產。國有企業的本性包括相互聯繫的兩個方面:一是全民性,也就是說,國有企業的「股份」每個公民都有份;二是公共性,也就意味著它的收益要回歸全民。然也出現了分配不平,競爭壟斷等等改革與發展中的種種問題,需要舉國上下共同面對之。

《憲法》第八條規定:國有企業依照法律規定,通過職工代表大會和其他形式,實行民主管理。其他形式的民主管理,在現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框架內最好的、合法的、可行的辦法就是依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依法公開,公開就是全體國民參與管理的合法或現行可行的方式,請求國有資產公開,也是為全體國民保值、增值的手段。

天下苦國企久矣,抨擊國企的理由莫過於四條:」壟斷、腐敗、低率和浪費」。金融、電信、交通、水電煤等公共服務,應將國企分紅惠及全民,這是全世界都在做的事。然我國是一個發展中國家,如電話費比美國、歐洲都高,中國老百姓為甚麼要承受這麼昂貴的電話費?聽證會,也成了漲價會。據網上消息:在美國,不少州把公有資產的收益直接向居民分紅。1982年起,阿拉斯加州政府連續20多年給在該州居住6個月以上的公民發放分紅,每人每年幾百到上千美元不等。據網上消息:現台灣人的福利非常好,水費全免,電費非常便宜(每度大約相當於零點幾分人民幣)。而中國有的家庭主婦則要擔憂不斷漲價的水、電、天然氣等等。為此,申請公開本國有企業之提供標準公共產品服務的單價構成?

國務院責令已於2011年中央政府各部委「三公消費」向社會公眾公開公佈了。國有企業當然也有這個「三公開」的社會責任。三公經費是指政府或國有企業部門公務出國經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公務接待費用三項。現茅台酒價格飛漲卻銷量劇增足以看出,我國公款吃喝揮霍腐敗之程度。現在民間稱為」腐敗指數」。 為此,申請 申請公開本國有企業的上年度「三公」費用?

北京天則經濟研究所課題報告並指出,政府與國企的委託——代理關係,變成了複雜多樣的人際關係。在信息不對稱的情況下,國企打著「為公眾(國家)賺錢」的旗號,運用國有資產為自身牟利的利益集團。如:一審被判死緩的光明集團前董事長馮永明一人就貪污7.9億。2011年11月12日,時任山西焦煤集團董事長的白培中,家遇劫案,家人報案稱被盜300萬元財物,10小時嫌犯落網,起獲贓物數量令人咋舌,一說其被盜物品價值5,000萬元。據法制日報報導,2011年落馬國企企業家平均年齡在52歲左右,人均涉貪腐金額從2010年的957萬猛增至3,380萬元。作為國有資產的「大管家」,國企高管頻頻「失身」,竟成為腐敗「重災區」。必須加快完善國企財務和資產約束機制,國企財務和資產管理應該透明化,徹底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如此才能保障公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與監督權的行使。根據天則研究所等的分析:如扣除壟斷而獲利潤、國企「龐大利潤」實際是虧損、壟斷國企上繳紅利僅僅15%,不免要讓人問一句:壟斷國企85%的純利哪兒去了。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實施範圍企業名單,以及上調後的央企「紅利」徵繳比例。無論是從信息公開角度,還是從國企向國民透明角度,《關於完善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有關事項的通知》上網這件事都很漂亮。但細究之下,壟斷國企上繳紅利提高後僅僅15%,不免要讓人問一句:壟斷國企85%的純利哪兒去了《反壟斷法》裡說凡是有關國計民生的企業,不在本法的調節之列。然國計民生法律不予救濟,反壟斷法不反壟斷真是需要修正了。天則經濟研究所報告展示統計稱:與民企相比,2001到2008年間,國企少繳付的利息共計2.85萬億元,地租3.09萬億元,資源租5,000多億元,虧損補貼1,198億元。合計起來國企少付的成本是6.48萬億元。國企享有的上述利益,遠大於同時期國企賬面顯示的4.92萬億元累積利潤總額。所長盛洪說,「國有企業已被內部人控制了」 :「中國政府向美國承諾,將完善國民收入分配格局,逐漸增加居民收入占國民收入的比重。加強社會保障體系建設,改革壟斷行業。」中國政府開支44%用於養活公務員。為此,申請公開三、四、五項。

我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定,公共企事業單位「在提供社會公共服務過程中製作、獲取的信息」,可以申請公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三十七條規定:「教育、醫療衛生、計劃生育、供水、供電、供氣、供熱、環保、公共交通等與人民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公共企事業單位在提供社會公共服務過程中製作、獲取的信息的公開,參照本條例執行」。該法規將公共企事業單位納入政府信息公開範圍,是政府信息公開的主體。

根據《憲法》第五條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國家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一和尊嚴。一切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牴觸。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世界憲政潮流:公民權利高於一切!

中國的事就是「看到了一筐蘋果」,如果要真正「吃到蘋果」,還有一個「被代表」過程。《憲法》第四十一條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國有企業是全國公民共同所有,公民當然有權申請公開,申請人作為中國十三億分之一的公民「擁有一個公開愛國夢」。

此致

申請人:李洪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註:本人系律師,但與職業及律師所無關。
2012年4月5日

中國電力國際發展有限公司(「本公司」或「中國電力」)是於二零零四年三月二十四日根據香港法例第32章《公司條例》在香港註冊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五家最大的發電集團之一中國電力投資集團公司(「中電投集團」)的旗艦公司。

本公司於二零零四年十月十五日在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聯交所」)主板上市,股份代號2380。本公司的主要業務是在中國開發、建設、擁有、經營和管理大型發電廠。

(責任編輯:鄭芬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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