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議員再提「保護雇員小費」 議案

雇主扣取員工小費的現象在安省非常普遍 中餐館被指剋扣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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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6月16日訊】(大紀元記者高雲林多倫多報導)近日,安省新民主黨財政評議員普魯(Michael Prue)重提一項私人議案,爭取立法禁止雇主或經理扣取員工小費。省長麥堅迪已公開表示小費應歸員工所得,在中餐館受剝削嚴重的打工者亦力挺該法案。
  
省議員普魯曾於2010年提出「保護雇員小費」議案(Protecting Employees Tips Act),要求立法禁止雇主或經理扣取員工小費,結果因省選不了了之,此次他重新提出引入這一議案。
  
普魯告訴大紀元記者,雇主扣取員工小費的現象在安省非常普遍,但餐館老闆一般都試圖隱藏。有許多侍者和員工在聯繫他時說,這幾乎成了「行業標準」。
  
他表示,餐館老闆會使用一些方式瓜分員工小費,如扣取員工總收入的3%到5%,這相當於15%小費的25-33%,而且不管員工當天有沒有收取小費。有些雇主也會收取破損物品費和制服費,以及一些信用卡收費等。有些侍者通常一個月才拿到一次小費,而且被少給的錢也得不到補償。有些侍者必須在工作結束時交出小費,由老闆或經理當場扣除部分。
  
普魯表示,侍者和廚房員工分攤小費的情況很常見,但有很多消費者沒有意識到他們給侍者的服務費,有部分被酒吧和餐館老闆剋扣掉了。

華人稱中餐館扣小費現象嚴重

在上大學的陳小姐曾在一家華人開的日本餐館做侍者,老闆只告訴她小費和其他服務員平攤,但沒說可以分得百分之幾,基本工資為8元。
  
陳小姐說,自己在那裡幹了5天,當班經理只給了她22元小費。她做了一個月就離開了,最後幾天經理給她的基本工資只有6元,沒給小費。她想找老闆理論,最後也沒見到老闆。
  
陳小姐稱,之前工作過的一家韓國餐館比較好,老闆是韓國人,把顧客給的小費全數分給員工。不過,由於要去上學,就辭職了。
  
王小姐曾在一家東北餐館打了4個月的工,老闆事先就告知她沒有小費,理由是餐館剛開業,運營情況不是很清楚。老闆告訴她,如果給小費,工資就只能給5、6塊錢,不要小費,每小時工資給7元。
  
由於王小姐當時剛從國內到多倫多,人生地不熟,好不容易找了個能維持生計的地方,知道被剝削也忍氣吞聲接受了。王小姐說,她的一些朋友在中餐館打工,很多也都不給小費。

麥堅迪聲明支持議案

然而勞工廳長傑芙瑞(Linda Jeffrey)表示,只要員工受僱時清楚說明,雇主扣取部分小費是允許的。還表示,好的侍者和調酒師到哪都是可以找到工作的,如果他們不想與雇主分享小費,可以另擇他職。
  
普魯說,有的工人可以選擇不在有這種剋扣小費現象的場所工作,但有的工人為了支付租金和維持生活而急需這份工作,只得妥協別無選擇。
  
安省省長麥堅迪週三已明確表示支持新民主黨的議案。他說,安省法律應該清楚說明,消費者留下小費是獎勵侍者和其他員工,而不是雇主。
  
麥堅迪命令傑芙瑞重新考慮新民主黨的法案,並指普魯的提案非常值得慎重考慮。他表示,不只是全職侍者倚賴小費作為收入,全省還有數十萬學生希望安省的小費可以公平處理。
  
普魯表示,希望該議案能在今年秋季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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