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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約雇巡山員 不如廣納專長的森林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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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6月26日訊】(據中廣新聞蕭照平報導)日前豪雨成災,林務局位在梨山舊佳陽的工作站,被土石流掩埋,巡山員蘇正紘和女友,因為走避不及被活埋。但風雨中堅守崗位罹難,卻只能領到二十六萬的撫慰金,因為蘇正紘是約雇人員,但林務局考量蘇正紘是因公殉職,便根據公務人員相關辦法給予補助與津貼,合計約三百八十萬。

二十六萬與三百八十萬的距離,在於約雇身分。民進黨立委吳宜臻就說,礙於國家人力精簡的規劃,導致約雇的巡山員成為守護山林的主力。

『他們沒有辦法用針對正職用公務人員的任用方式去補缺,結果只好用約僱方法也就是一年一簽,這樣就不適用公務人員的任用規定,也就不受公務人員保障,結果就變成他變成第一線,因為這批新血約僱人員平均年齡三十五歲左右,只好是第一線負責最危險的第一線工作』

約雇雖然符合政府人力精簡的方向,但卻也延伸出更多困擾。民進黨立委田秋堇就說,上山執勤卻連基本的後勤補給都要靠自己。

『現在更嚴重的是,約僱人員上山一次要四五天一定要年輕力壯,像這些約僱巡山員沒有裝備,帶其他國家的巡山員上山,他們是有雪爪、氧氣瓶、專業防寒衣服,但(國內)他們卻是穿自己的衣服,去便利商店買幾天的泡麵上山』

除了裝備自己準備之外,立委吳宜臻也說,就連意外保險也要自己想辦法。

『針對意外保險部分,也就是這次才發現他們自己要投保,但一般商業公司不會受理,如果針對雇主也就是政府去約雇的話,如果他是正職,他當然有公務人員保險跟相關規定的保障,可是約雇的就沒有,所以這一次巡山員意外他保障是非常少的』

如果遇到山老鼠,沒有執法權的巡山員也只能埋伏等山下警力支援。曾經擔任過約雇巡山員的關召芳就說

『如果有盜伐發生的話,一般來講是會通知山下森林警察,可他們都派駐在平地等他們到山上已經是兩三個小時後的事情,所以通常是巡山人員衝到第一線守住這些山老鼠,但因為沒有配備武器跟執法權,所以根本不能有動作只能在那邊等,所以常常不能人贓俱獲,只找到一堆木頭而已』

所以,巡山員的工作具有一定的危險性。但這危險性過去卻沒有獲得保障,林務局人事室主任陳建宏就表示,因為商業保險在商言商過去不太願意承保。

『現在經過努力,目前有業商願意給予我們保險,正在加快努力會在最短時間會為他們投保意外險,在季節性處理土石流災害或森林火災的時候,會給他們購買意外險』

但巡山員整體的勞動條件不佳還是需要社會重視。親民黨立委張曉風表示,應該提供預算強化裝備,好讓緊急情況時,巡山員可以快速聯繫執法單位。

『裝備要更好,譬如說發生緊急狀況時候如何跟有關單位聯繫,當然這都需要錢,這涉及國家用錢的重點,我認為我們有很多錢流到很多不該流的地方,那些地方只是去養肥貓而已』

儘管林務局替約雇巡山員爭取到意外險,又儘管立委疾呼多給預算,但問題還是沒有改變,一邊是有司法警察權的森林警察;另一邊是有林業專長但卻只有砍刀雨鞋的巡山員。試想,如果警政署可以廣納具有林業專長的森林警察,不僅是兼顧專業,同時也具有執法公權力,從山林保護角度來看,這應該是社會可以討論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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