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8幼女被強姦 涉案人為幹部和企業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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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7月20日訊】繼河南永成、浙江永康後,今年第三起重大惡性幼女性侵事件在遼寧營口被揭開。營口大石橋市一名13歲的女孩在賣淫組織者的脅迫下被強姦並被逼賣淫,其同學也被控制,二人遭毒打並被逼吸毒,18天後才脫險。家長之後發現,受害幼女達8人。嫌疑犯均為企業主和基層幹部。

據大河網報導,今年2月,大陸網絡上一篇「老師組織學生賣淫」的帖文曾令網民極度關注,傳聞所指地正是大石橋市。帖文稱,大石橋地區富人階層流傳一種說法,與處女、幼女發生性關係就可以轉運。於是,大石橋發生了一起有組織、有策劃的惡性強暴、強姦幼女事件。

14歲女孩李雪的噩夢持續了13天,而13歲女孩楊雲的噩夢則持續了18天。在這些天裡,兩個女孩被誘騙脅迫,被逼吸毒遭毆打後,遭多人性侵。兩家父母憤憤不平,決心討個說法。尋訪過程中兩家家長發現,受害的孩子遠不止2個,而是8個,這8個女孩全都是營口大石橋市的未成年人。

目前尚未有證據顯示有老師涉案其中。此案5名犯罪嫌疑人已先後被批捕。他們涉及兩方面罪名,一是嫖宿幼女罪,犯罪嫌疑人均為當地企業主和基層幹部;另一個是組織賣淫罪,此案涉及受害者人數眾多,且有未滿14週歲的幼女,性質惡劣,涉嫌強迫賣淫的22歲的林麗由營口市檢察院提起公訴。

在楊雲的記憶中,去年9月8日,她被高她一個年級的王月截住。王月要楊雲跟她走,否則以後在學校將見一次打一次,被逼迫下,她被王月帶走並見到了被稱為「林姐」的林麗。聽說自己要被帶去酒店找男人,楊雲哭了,她不願意去,但被林、王二人不停打罵,對方說要將她毀容。最終,楊雲被硬拉到了酒店房間。

房間裡的男人逼楊雲脫光了衣服,並摟抱著她。楊雲哭喊著請求他放開自己。男子得知楊雲只有12歲時,說了句太小了便離開。

第二天,楊雲又被送到酒店,當著王月的面,楊雲被房間裡的男人強姦。兩天後,楊雲14歲的好朋友李雪也被誘騙並同遭禁錮。林麗讓王月買來冰毒,逼兩個女孩吸食。林麗還讓她們穿上她給的暴露衣服和高跟鞋,並警告二人,如果有人問起,就說自己17歲。

楊雲失蹤後,她的母親先後四次報案都未被立案,在女兒失蹤的18天後,她終於打聽到女兒被關押的地址並報了警。時隔18天,楊雲媽媽差點認不出女兒,眼前的這個女孩「穿著妖艷,面部發白,全身發抖。」

營口「嫖宿幼女」案裡檢方認定的第三名受害幼女,是王月。據王月說,兩年前她也被林麗威脅,被人性侵,後來才成為林麗的幫手。由於王月未滿14歲,被免於刑事起訴。

目前事件已過去10個月,檢方仍未確定起訴罪名是強姦還是嫖宿幼女。

「為甚麼不算強姦?孩子這麼小,甚麼都不懂,太惡劣了。」楊雲的母親想不通,出事前女兒還是一個活潑的初中生,出事沒幾天後,別人就說女兒是個「壞女人」,如果以「嫖宿」起訴,是不是將意味著連法律都認定自己的女兒是一個妓女?

而李雪則面臨著比楊雲更尷尬的處境。如果本案最終以嫖宿幼女罪公訴,自己就不是本案的刑事被害人。因為案發時,李雪剛滿14歲。這意味著,在這場刑事性侵案件中,她可能連受害人都不是。

陸媒報導說,由於近幾年幼女性侵事件頻發,且犯罪嫌疑人多涉及公職人員,社會公眾一種普遍傾向是,「嫖宿幼女罪」事實上成為有權有勢者逃避法律重責的「免死金牌」。

(責任編輯:徐亦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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