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逃跑的百萬富翁」被判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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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8月28日訊】(大紀元記者韓香茗印度海德拉巴編譯報導)8月24日,逃逸兩年五個月、被稱為「意外的百萬富翁」的新西蘭華裔男子高輝(音)(Hui Leo Gao)被新西蘭羅托魯瓦地方法院(Rotorua District Court)判處4年7個月的監禁。其女友卡拉・賀靈(Kara Hurring)被判9個月的家庭監禁。

法院是根據高今年6月供認的7項盜竊罪名成立而做出此判決的。其盜竊金額高達678萬紐幣。賀靈被指控犯有25項偷竊罪、3項偽造證件罪及2項洗錢罪。

根據警方的調查,2009年4月19日,高為其加油站向Westpac銀行申請10萬紐幣的透支額。兩天後意外發現自己被支付了1,000萬。自4月24日至5月4日,高及其女友從加油站賬戶先後提取約678萬元,以匯款等方式轉存至香港及中國大陸的銀行賬戶。4月29日,二人逃至香港。5月4日,Westpac銀行發現錯誤並報警,國際刑警組織參與了對他們的抓捕。

2011年2月,賀靈回到新西蘭,並因此被捕。高在逃逸兩年多後,於2011年9月在香港被捕,兩個月後被引渡回新西蘭。

法官菲利普٠庫珀(Phillip Cooper)指出,高以投機取巧的方式,從新西蘭盜取678萬紐幣。調查發現,高主要以兩種方式轉移了那筆巨款,一是通過匯款轉移至其父母及其本人在中國大陸和香港的帳戶;二是分別以賀靈及其父親的名義在澳門賭場開設賬戶。目前已追回290萬,尚有380萬暫無下落。據分析,未追回的這筆錢如果存入銀行長期賬戶,截至2017年高服刑期滿,仍可獲利54萬紐幣。

高的律師羅恩•曼斯菲爾德(Ron Mansfield)表示,對其委託人來說,這實在是無法抗拒的誘惑,「如果說亞當和夏娃曾經在伊甸園面臨巨大誘惑的話,那麼,這是在現代社會裏,一個小生意人,面臨1,000萬元的巨大誘惑。」同時,他也為高辯護說,「他並無預謀,也未採取任何欺詐手段。」

賀靈是兼職美容師,和母親居住在一個小城鎮。她的律師西蒙•蘭斯(Simon Lance)在法庭上為其辯護說:「賀靈的罪行並不重,而且她是自願回到新西蘭的。在新西蘭停留期間,她花掉11,000多元,但她並沒有揮霍。從她的消費清單中,我們看到她只買了一份14元的麥當勞快餐,連蘋果餡餅都沒買。」

庫珀法官表示,賀靈涉案不多,同時她有責任照顧兩個孩子。但她必須為自己逃離新西蘭前一週所花掉的11,800元支付75元的罰金。

賀靈獲得13,345元的法律資助,而Gao並未申請法律資助。

在海外追捕期間,警方花費約15,000元,其中包括旅費和食宿費,但不包括執行調查的日消費。

羅托魯瓦地區指揮官布魯斯•霍恩(Bruce Horne)指出,宣判結果帶給我們這樣一個啟示:這次富有挑戰、漫長而又複雜的調查結果足以證明,新西蘭警方不會放過任何在新西蘭犯下嚴重罪行並企圖逃匿的人。

相關時間表:

2009年4月19日:高申請透支10萬元。
2009年4月21日:Westpac銀行工作失誤,提供高1000萬元的透支額。
2009年4月24日至5月4日:高從加油站賬戶提走約670萬元。
2009年4月27日:高的母親離開新西蘭。
2009年4月29日:高離開新西蘭。賀靈使用ATM卡交易,並隨高離開新西蘭。
2009年5月4日:Westpac銀行察覺交易失誤。
2009年8月9日:Westpac銀行出錯的職員又出差錯,並因此被解僱。
2011年2月25日:賀靈回到新西蘭後被捕。
2011年9月30日:高在香港被捕。
2011年12月21日:高被引渡回新西蘭。
2012年5月18日:賀靈在羅托魯瓦接受4天的審判,被控30項罪名,被判有罪。
2012年6月12日:高接受被指控的7項盜竊罪。
2012年8月24日:高和賀靈被判刑。

(責任編輯:張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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