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文廣:建議修改奧運規章 制止國家不當行為

孫文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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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8月31日訊】某些國家為奪奧運金牌,利用壟斷權力,調動國家資源,長期包養運動員,使用暴力強制幼年兒童進行大運動量訓練。為此建議修改奧運規章,限制國家對運動員的不當投入,禁止摧殘兒童健康的訓練。

上個世紀開始,蘇聯等極權國家,實行一黨專政,壟斷國家權力和資源,為備戰奧運,奪取金牌,投入大量財力長期供養運動員,為運動員發工資、補貼,提供教練、陪練。這種舉國體制,使他們奪得很多金牌。蘇聯從1952年之後到1988年一共6次奪得奧運金牌總數第一。1989年開始蘇聯和東歐極權國家,有的解體,有的易幟,紛紛走上民主道路,國家性質發生根本變化,經濟突飛猛進,GDP大幅增加,居民身體素質提高,民間體育大發展,但是政權改變,執政黨必須接受監督,政府不可能拿出大量資金供養運動員,奪取金牌,往自己臉上貼金。所以出現了這些國家的奧運金牌總數大幅度下降,如羅馬尼亞1988奧運獲得7枚金牌,到了2012年只得2枚。保加利亞1988年獲10枚,2012一枚金牌也沒有得到。匈牙利1988年獲得11枚,2012年只得8枚。1988年東德獲得了37枚金牌,西德獲得11枚,到了2012年東德、西德統一合併,一起參加奧運,但是只獲得了11枚金牌,不到1988年兩國總數的1/4(注1)。1988年蘇聯獲得55枚金牌,1991年蘇聯解體,分成了15個國家,這些國家2012年獲得金牌總數也低於原蘇聯。以上事實說明,極權國家所以能獲得很多金牌,是因為他們採取了不正當方式和手段,他們要用奧運會金牌證明執政的合法性。當民眾受到新聞封鎖,只能聽當局宣傳時,很容易上當受騙(注2)。

中國政府完全照搬蘇聯模式,他們為運動員提供的生活津貼有76個檔次(注3),每月按等級發放補貼,在運動會上獲得前八名的運動員,都會按照標準每月發給補貼,形成了一個國營的、職業化的運動員隊伍。為了爭奪奧運金牌在中國不惜損害幼年兒童的身心健康,迫使4、5歲的幼兒,長期脫離父母,使用殘暴手段進行訓練,每天鍛練4、5個小時,一個動作重複上百遍,一套動作練幾年(附照片)。

「奧林匹克憲章中明確規定,奧運會是選手之間的競爭,而非國家之間的競爭」(注4)。《奧林匹克憲章》的精神是停止戰爭,在和平環境下組織運動員在平等,公正的條件下進行比賽。

極權國家違背了奧運精神,投入大量國家資源去奪取金牌,獲得了「輝煌成就」,然後用奧運金牌證明他們執政的合法性。直到今天中國等一些國家,仍在沿用這種方式訓練運動員,欺騙民眾。

針對這種現實,我建議,修改奧運規章,限制國家為爭奪奧運金牌,而進行的不當投資,禁止國家對運動員長期包養,為他們發工資提供補貼和各種特色服務。應該規定不得使用暴力手段,強制幼年兒童,進行長期的、專業性的、有損身心健康的體育訓練。不得為了培訓奧運選手,而使幼兒長期離開父母。有的國家違反奧運規章,如果事實確鑿就應制裁,可以取消有關運動員的奧運參賽資格或吊銷其奧運獎牌。奧運會應該像反對使用興奮劑一樣,反對不當投入,反對摧殘幼兒。如果對這些行為不加制止,奧運會將變成一種不平等的、不人道的競賽。奧運將會變成一場國家財力的比賽、變成「國家與國家之間的競爭」,這是違背奧林匹克精神,是很多人都不想看到的結果。

2012年8月28日 於山東大學
電話:0351-88365021 13655317356

注1:1988年與2012年極權國家獲得金牌數
國家 1988金牌總數 2012年金牌總數
保加利亞 10 0
羅馬尼亞 7 2
匈牙利 11 8
波蘭 3(1992年金牌數) 2
德國 48(東德37 ;西德11) 11(東德和西德合併)
蘇聯 55(蘇聯解體前)
蘇聯1991年解體為15個國家:
俄羅斯:24
哈薩克斯坦 :7
烏克蘭:6
白俄羅斯3(篇幅大不一一列舉)……共計:47枚
注2:見孫文廣文集《從納粹蘇聯到中國的金牌體育》
注3:見附表一、附表二、附表三和附表四圖片
注4:摘自日本《讀賣新聞》2008年8月7日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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