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教員毆犯判囚1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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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9月21日訊】(大紀元記者莫森綜合報)一名台灣男子09年在香港荔枝角羈留所收押期間暴斃,3名曾接觸死者的懲教署人員,被控嚴重傷害他人身體罪名成立,昨日在觀塘裁判法院各被判監16個月。

3名被告包括鄧旭波、梁盛志及高嘉瑋,昨日在觀塘法院判刑後,由囚車押往服刑。

區域法院暫委法官練錦鴻判刑時表示,死者身上有過百處傷痕,分位於頭皮和大腿,相信他當時受到極大痛楚,斥責3名被告行為非常過火,濫用職權及社會對他們的信任,向沒有武器的受害人施以嚴重武力,又斥責被告的行為不可理喻。

法官相信今次是單一事件,但監獄是密封範圍,社會必須依賴懲教人員的判斷及常識,所以必須嚴懲3名被告,否則會削弱公眾對懲教署及司法系統的信心。以監禁24個月為量刑起點,考慮各被告初犯,對社會有貢獻,酌情減刑期三分一,判即時入獄16個月。死因庭將於10月5日就事件展開聆訊,現階段不作評論。

懲教署表示,今次事件屬個別案件,懲教署會仔細研究有關判詞,並作出適當跟進,3名被告目前停職,會按機制跟進。懲教署對犯人使用武力,有清晰指引,若發現任何違法行為,必定嚴正依法處理。

懲教事務職員協會表示難過,會為有關同事提供協助,又關注法官認為事件可能削弱社會對懲教署及刑事司法系統的信心,會向處方反映檢視執行職務指引。

案發在09年,台灣男子陳竹男牽涉電話騙案後在香港被捕,8月14日首次提堂後,收押在荔枝角羈留所。翌日懲教人員發現死者行為怪異,安排死者看醫生,死者於等候期間吵鬧,3名被告將他制服,將他按在一張木桌上及向死者射胡椒噴霧。16日早上,懲教員發現死者失去知覺倒臥室內,急送瑪嘉烈醫院搶救,至早上8時48分證實不治。警方調查兩年半後拘捕3名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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