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署促彈性處理危殆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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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1月11日訊】(大紀元記者孫青天綜合報道)申訴專員公署主動調查救護車服務,發現因制度問題,部份病人未能及時送到最近的醫院,而是送到「屬區醫院」,可能影響救治危殆傷者。

消防處和醫院管理局現時以醫院規模、設備、接受病人能力劃分,把全港分為20個醫院屬區,市民召喚救護車後,救護車會按照既定機制,將患者送往指定的屬區醫院,而不是最近的醫院。例如從港島區北角和富中心到所屬的東區醫院,距離5.9公里,行車時間約為13分鐘,但若將傷者送往另一屬區的律敦治醫院,距離會變得更短,只有4.3公里,而行車時間則會縮短4分鐘。

九龍區亦有同樣情況,如果傷者在慈雲山上車,無論他的情況多嚴重,都要按規定送往伊利沙伯醫院,行車時間需要21分鐘。但若送往最近的聯合醫院,車程只需11分鐘。申訴專員公署認為,救治危殆病人應該爭分奪秒,幾分鐘的延誤會造成很大影響。

公署建議消防處和醫管局訂立特別指引,把危殆病人,例如心臟病發或過敏症患者,送去最近的醫院,又建議加強前線救護員的訓練和指引,使他們懂得辨識危殆病人及設立常規檢討機制。

醫管局及消防處表示,會為心臟或呼吸停頓的危殆傷者作出特別安排,將他們送到最近的醫院。消防處表示,雖然危殆的定義不止上述兩種情況,但救護員難以像急診室的醫護人員般,擁有齊備的醫療設備。在有關安排下,救護員能夠進行簡易判斷,分辨危殆傷者。醫管局回應表示會積極跟進公署的建議。有急診科醫生說,單憑這兩種指標,會令部份危殆病人被剔除,但認同要考慮醫院資源分配。

有救護員組織認為,電子地圖系統的配合最為重要,因為系統可以準確計算出哪間醫院的位置較近。消防處救護員會認為,只要指引清晰,有信心救護員可以分辨病人。

當局每年要處理四十多萬個999緊急求助電話,當中1.5萬宗涉及危殆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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