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孕婦假結婚來港產子 多起案例遭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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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1月14日訊】(大紀元記者朱文綜合報導)香港私立醫院今年將暫停夫妻雙方均非香港人的孕婦到港生產,近日發現疑似大陸女與香港男假結婚的個案有6起,《星島日報》報導稱,入境處表示,「那些大陸孕婦剛剛同香港男人結婚,順利成為單非,生下嬰兒後,登記(出世證明)時向我們說:『婚姻上的老公不是嬰兒爸爸,嬰兒爸爸是內地另一位男士。』」。

大陸婦女希望為子女鍍金擁港人身份,分娩前赴港生產這招不靈後,疑有人與港男辦理假結婚獲得「單非」身份,成功赴港產子並拿到出生子女證明。但是發生一問題,生父欄必須填假爸爸的姓名。婦人還是希望孩子的爸爸欄能填真的丈夫的名字。

入境處處長陳國基表示,近日最少有六名「單非」孕婦替初生子女領出生證明時竟沒填丈夫名稱,卻說孩子的父親是別人,引起相關單位懷疑展開假結婚來港產子調查,並已檢控一涉案人士。

香港報章可以看到「婚」字廣告,僅有聯絡電話,內容並未詳述。據瞭解,香港有從事假結婚的公司,專門幫大陸人在香港找結婚對象,酬金約5萬元。

香港《經濟日報》報導,一名仲介人李太則說,港女與居住在深圳的大陸人結婚可賺8萬元,如丈夫居住在較遠的福建、海南島,更可多賺1萬元。

入境處將深入瞭解是否有仲介公司介入,陳國基提醒,嬰兒在港出生雖獲永久居民身份,若母親因假結婚被檢控,將來再入境會有困難。大陸人士可以利用輸入內地專才、優才計劃到港分娩,但是申請人必須有專業技能或履歷,入境處會嚴密審查,不容易通過。

根據香港法律規定,任何人以虛假婚姻或安排他人締結虛假婚姻,有犯重婚、發假誓、提供虛假資料及串謀詐欺等罪行,一經定罪,串謀詐欺最高可入獄14年,作虛假陳述最高罰款15萬元及入獄14年。

想當台灣人嫁給妹妹公公

台灣南投草屯鎮發生更有趣的婚事,媳婦將70歲的公公介紹給自己的姊姊當老公。姊姊一下變成了自己的婆婆。在中國登記結婚後準備申請來台。移民署覺得老先生連太太的身高體重都不太清楚,對結婚的事實產生懷疑並駁回來台申請。

依台灣民法規定,姊妹嫁給父子不違法,只是民風無法接受亂倫的關係。民眾認為,家庭關係還是要遵照傳統倫理觀念。

(責任編輯:李曉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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