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3年01月08日訊】(大紀元記者丘石綜合報導)2009年2月20日深夜,一名18歲的女孩醉酒後與男朋友睡在一起,確認女孩入睡後,男朋友隨即離開。一名男子進入女孩的臥室,冒充其男朋友與其發生關係,天亮後女子發現自己被侵犯,強烈反抗並報警。犯案男子莫拉萊斯(Julio Morales)被判刑3年,莫拉萊斯不斷上訴,2013年1月初,加州上訴法院判決,莫拉萊斯無罪。該案件在全美掀起軒然大波,法官表示無奈,稱這是法律的漏洞,眾多抗議者要求立即修改法律。
初次判決男子有罪
在初次審理該案件時,法官判決莫拉萊斯強姦罪名成立。法官認為,當時受害女子珍(Jane Doe)一直昏迷不醒,沒有同意莫拉萊斯行為的可能;莫拉萊斯冒充其男朋友,與之發生關係,當屬強姦罪。
莫拉萊斯為自己辯護說,受害人珍當時曾經回吻自己,所以是自願的,自己的行為不應該屬於強姦。法官當庭否定了這一觀點,法官重申說:「珍當時是沒有意識的。」
再審判決男子無罪
在2013年1月初的法庭審理中,莫拉萊斯被判無罪。法官托馬斯(Thomas L. Willhite Jr)表示他非常不願意作出這樣的判決,並表示這是法律的漏洞,自己很無奈。
此次無罪判決的原因是,無法可依,自1872年沿用至今的強姦法在此情況下並不能保護未婚女子。
案發時女子由於酒醉,誤以為身邊的人是自己的男朋友,沒有採取任何反抗和拒絕的行動。而冒充受害人的男朋友與受害人發生關係,在現行的法律中沒有提及,所以沒有任何罪名。如果受害人已婚,冒充受害人的丈夫,則會被判決強姦罪。
法律有漏洞 之前曾修改
托馬斯表示1872年的法律已經陳舊不堪,需要及時更改。1986年,加州曾經在強大的輿論壓力下更改強姦法。於1985年,一名醫生通過誘騙的方式,與多名女子發生關係,聲稱這是醫療的一部分。該醫生被判無罪,因為他是通過虛假的信息誘使女子與之發生關係,而非強迫。
隨即該法律引來了聲勢浩大的批駁,1986年,加州更改強姦法,規定通過虛假信息欺騙受害人的,都屬強姦罪,法律中寫道:「必須是真誠、誠信的行為,不能有欺詐、威脅、欺騙,否則即為強姦罪。」法律更改後,原本逍遙法外的醫生被判有罪。
擬重新修法 助受害者
審理該案件的法院在一篇公開信中說:「逆轉是必需的,檢察官為此判決感覺內疚,陪審團也表示不公。」
加州眾議員Assemblyman Katcho表示,他將立即著手重新修訂強姦法,以此彌補漏洞,重審該案件。
Assemblyman Katcho說:「對這個判決結果,所有人都有理由感覺到憤怒。立法委員會將立即開始工作,彌補漏洞,為受害者伸張正義。」◇
(責任編輯:李耀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