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13年01月08日讯】(大纪元记者丘石综合报导)2009年2月20日深夜,一名18岁的女孩醉酒后与男朋友睡在一起,确认女孩入睡后,男朋友随即离开。一名男子进入女孩的卧室,冒充其男朋友与其发生关系,天亮后女子发现自己被侵犯,强烈反抗并报警。犯案男子莫拉莱斯(Julio Morales)被判刑3年,莫拉莱斯不断上诉,2013年1月初,加州上诉法院判决,莫拉莱斯无罪。该案件在全美掀起轩然大波,法官表示无奈,称这是法律的漏洞,众多抗议者要求立即修改法律。
初次判决男子有罪
在初次审理该案件时,法官判决莫拉莱斯强奸罪名成立。法官认为,当时受害女子珍(Jane Doe)一直昏迷不醒,没有同意莫拉莱斯行为的可能;莫拉莱斯冒充其男朋友,与之发生关系,当属强奸罪。
莫拉莱斯为自己辩护说,受害人珍当时曾经回吻自己,所以是自愿的,自己的行为不应该属于强奸。法官当庭否定了这一观点,法官重申说:“珍当时是没有意识的。”
再审判决男子无罪
在2013年1月初的法庭审理中,莫拉莱斯被判无罪。法官托马斯(Thomas L. Willhite Jr)表示他非常不愿意作出这样的判决,并表示这是法律的漏洞,自己很无奈。
此次无罪判决的原因是,无法可依,自1872年沿用至今的强奸法在此情况下并不能保护未婚女子。
案发时女子由于酒醉,误以为身边的人是自己的男朋友,没有采取任何反抗和拒绝的行动。而冒充受害人的男朋友与受害人发生关系,在现行的法律中没有提及,所以没有任何罪名。如果受害人已婚,冒充受害人的丈夫,则会被判决强奸罪。
法律有漏洞 之前曾修改
托马斯表示1872年的法律已经陈旧不堪,需要及时更改。1986年,加州曾经在强大的舆论压力下更改强奸法。于1985年,一名医生通过诱骗的方式,与多名女子发生关系,声称这是医疗的一部分。该医生被判无罪,因为他是通过虚假的信息诱使女子与之发生关系,而非强迫。
随即该法律引来了声势浩大的批驳,1986年,加州更改强奸法,规定通过虚假信息欺骗受害人的,都属强奸罪,法律中写道:“必须是真诚、诚信的行为,不能有欺诈、威胁、欺骗,否则即为强奸罪。”法律更改后,原本逍遥法外的医生被判有罪。
拟重新修法 助受害者
审理该案件的法院在一篇公开信中说:“逆转是必需的,检察官为此判决感觉内疚,陪审团也表示不公。”
加州众议员Assemblyman Katcho表示,他将立即着手重新修订强奸法,以此弥补漏洞,重审该案件。
Assemblyman Katcho说:“对这个判决结果,所有人都有理由感觉到愤怒。立法委员会将立即开始工作,弥补漏洞,为受害者伸张正义。”◇
(责任编辑:李耀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