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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倒閣案 1年內不得再對江宜樺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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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1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溫貴香台北15日電)立法院院會今天表決不通過對行政院長江宜樺的不信任案(倒閣案),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1年內不得再對江宜樺提倒閣案。

立法院院會上午記名投票表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對江宜樺提出的倒閣案,但45票贊成,67票反對,倒閣案不通過。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規定,不信任案如未獲通過,1年內不得對同一行政院長再提不信任案。

民進黨團11日提出倒閣案後,江宜樺致電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說明對倒閣案的立場、聽取國民黨籍立委意見,昨天更率閣員以「台灣的未來不能等」為題,發表對倒閣案的回應聲明,說明他未發動政爭、絕無毀憲亂政,也對監聽事件違失提出檢討。

江宜樺聲明花相當多篇幅談未來施政構想,預告會適時向外界說明行政院下一步施政計畫,也希望行政團隊「至少有1年期間不受不信任案再被提起的政治干擾,能好好做事」,充分展現拚政績決心。

他也點出台灣面臨的重大挑戰包括「加速經濟發展」、「縮短城鄉差距」、「建立完善長照制度」及「協助青年圓夢」,說明推動重大施政迫切性。

6度無法上台施政報告的江宜樺,在倒閣案投票前夕,展現柔軟身段,以感性與理性記者會方式爭取認同,上午更拜會國民黨團,展現化解行政與立法部門紛爭誠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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