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移民男販賣人口罪成立 獲刑1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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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10月16日訊】(大紀元記者邱晨溫哥華報導)香港移民柯耀昆(Franco Yiu Kwan Orr)把菲傭從香港帶來溫哥華工作,被控販運人口罪成立,昨日,卑詩高院宣布判柯耀昆入獄18個月。
  
今年6月,卑詩法院陪審團裁定,50歲的柯耀昆販賣人口罪、非法僱傭外勞以及向移民官員謊報事實罪成立,他的太太被判無罪。他們育有三個孩子,2008年從香港移民加拿大,也同時把家中的菲傭帶來。2010年菲傭撥打911報警尋求幫助,柯耀昆夫婦因此被告上法庭。
  
昨日法官戈培爾(Richard Goepel)宣布,柯耀昆非法販運人口被判入監18個月,非法僱傭外勞以及提供不實申請資料罪,分別判刑6個月。此三項控罪同時執行。
  
法官宣判後,被告柯耀昆當場被帶上手銬收監。
  
法官戈培爾在宣判中說,薩米恩托沒有被象「奴隸」一般對待,也沒有足夠證據表明,她被要求長時間工作,或者遭到羞辱或非人道對待,只是柯耀昆支付的薪水低。
  
法官也確認,女傭被柯耀昆誤導,以為自己到溫哥華將擁有很好的工作條件,其實卻是非法居留,而且沒有親朋好友的情況下,導致她與社會隔絕,但並無足夠證據顯示女傭受到嚴重的身心摧殘。
  
戈培爾法官還說,裁決也考慮到了被告無犯罪紀錄,且這類罪行沒有法定的最低刑期。
  
不過,柯耀昆的律師普萊沃拉斯(Nicholas Preovolos)庭後表示,判刑過重,他和當事人的太太都感到震驚,原本以為法官只會判以家居軟禁或較輕的有條件刑期,他將在一個星期內提出上訴,同時提請保釋聆訊。
  
柯耀昆太太旁聽了庭審宣判,未接受媒體採訪。
  
法庭宣布判決後,40歲的菲傭薩米恩托(Leticia Sarmiento)表示滿意法官的裁決。她在省議員Mabel Elmore的陪同下告訴媒體:「我感覺很好,因為最終我獲得了公正。借這個機會,我也告訴其他工人,不要害怕,站出來爭取公正的對待。」
  
薩米恩托說自己已有七年未見過家人與兒女了,很孤單,一度很動感情,情緒失控。

事件回放
  
在此前的法庭審理中,菲律賓女傭薩米恩托曾作證說,她在2007年到香港柯耀昆家照顧其三個女兒與做家務,2008年隨柯家來到加拿大,以探親身份入境。她稱自己被迫每天工作16小時,一個星期工作七天,也不允許一人出門。開始柯家只支付500元/月工資,後來是700元/月,並稱自己只允許每月給兒女打一次電話等。2010年6月,薩米恩托與柯家的一場衝突,迫使她撥打911報警。
  
檢控官曾在法庭上陳訴時,把薩米恩托比作「當代奴隸」,建議法官裁決柯耀昆服刑5至6年。
  
庭審法官曾反駁,雇主柯耀昆為菲傭提供了單獨的房間,沒有證據證明菲傭的超時工作陳述屬實。
  
還有一位自稱同被告不認識人士,也在先前的庭審中說,他向被告家人了解後取得的照片顯示,被告給菲傭過生日,形同一家人。辯方律師向法庭遞交的電話記錄顯示了有大量打往菲律賓的電話,辯方律師認為,菲傭為獲得加拿大身份而向法庭說謊。
  
律師曾提議,考慮到被告無犯罪記錄,建議判被告兩年差一天的有條件刑期即在家囚禁,外加罰款。

(責任編輯:李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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