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3年10月21日訊】(大紀元記者陳熙暖荷蘭報導)據荷蘭NOS電視台的統計數據,全國約有四分之一的通訊公司將客戶的電話和Email信息用於商業營銷途徑。而根據荷蘭法律,通訊公司只有權保存這些詳細信息的權利,而無權用於商業目的;並且保存一年之後必須銷毀——但是,沒有一家通訊公司遵守這條規定。
據媒體稱,政府通訊機構的一份報告詳細陳述了以上事實。這份報告早在今年4月就已經完成,卻一直沒有公佈於眾。但是,一個名為Bits of Freesom的網絡活動群體,根據信息自由法規(freedom of information legislation)據理力爭得到了這份報告。
依據相關法規,電訊公司可以保存手機用戶通話時長、通話地點、用戶姓名和手機號碼、IP地址以及接通和掛斷時間;通話內容或email內容不會被保存。然而,政府報告中顯示24%的通訊公司承認在「法律規定的範圍之外」處理並使用過這些用戶通訊信息;36%的通訊公司沒有過問用戶是否同意就使用其信息;還有一些公司竟然把不符合法律規定的操作寫進了使用條款和須知。
政府通許機構正在跟進調查,繼續違反規程操作的通訊公司將面臨罰款。不過新聞媒體沒有點名道出涉嫌違規操作的電訊公司名稱。
(責任編輯:文曉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