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13年10月21日讯】(大纪元记者陈熙暖荷兰报导)据荷兰NOS电视台的统计数据,全国约有四分之一的通讯公司将客户的电话和Email信息用于商业营销途径。而根据荷兰法律,通讯公司只有权保存这些详细信息的权利,而无权用于商业目的;并且保存一年之后必须销毁——但是,没有一家通讯公司遵守这条规定。
据媒体称,政府通讯机构的一份报告详细陈述了以上事实。这份报告早在今年4月就已经完成,却一直没有公布于众。但是,一个名为Bits of Freesom的网络活动群体,根据信息自由法规(freedom of information legislation)据理力争得到了这份报告。
依据相关法规,电讯公司可以保存手机用户通话时长、通话地点、用户姓名和手机号码、IP地址以及接通和挂断时间;通话内容或email内容不会被保存。然而,政府报告中显示24%的通讯公司承认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外”处理并使用过这些用户通讯信息;36%的通讯公司没有过问用户是否同意就使用其信息;还有一些公司竟然把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操作写进了使用条款和须知。
政府通许机构正在跟进调查,继续违反规程操作的通讯公司将面临罚款。不过新闻媒体没有点名道出涉嫌违规操作的电讯公司名称。
(责任编辑:文晓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