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國簽證被拒面面觀

人氣 16
標籤: ,

【大紀元2013年11月10日訊】 (大紀元記者魏思明溫哥華報導)申請加拿大簽證或移民被拒簽是常事,不過一些個案可以看出申請者提交的文件沒有任何問題,但依然被拒,申請者不得不請律師代爲申訴。

根據《移民彙編》最近獲得的聯邦法院文件,被標註:「終止」的案件中大部分是由律師主動終止。通常在移民案例中,問題得到妥善解決,並且控辯雙方獲得滿意結果,律師會申請終止訴訟。

申請文件齊全 無故被拒

《移民彙編》中一個案例是一名印度人申請來加拿大探訪病中的姐姐,儘管她出具了所有需要的證明文件,但依然在第一次申請時被拒簽。
  
Jasbir Kaur Momi申請臨時簽證,希望探訪她在加拿大患腦瘤的姐姐Jaswinder Kaur Josan,在申請中Josan和他的妻子出具了擔保,保証Momi在加國期間的食宿,並保證Momi在簽證到期前返回印度。
  
律師BALDEV S. SANDHU表示,「申請人還出具了菲沙河谷中心卑詩癌症協會Ashley Davidson醫生的證明信,稱家人的支持有利於患者專心治療。同時他們還出具了來自素里-Fleetwood選區的國會議員Nina Grewal的信件,Grewal呼籲能夠允許申請人來加拿大看望她病中的姐姐。」
  
申請人按照規定提交了稅單,以證明他們有固定收入和資產,包括存款。他們提供的證明文件中顯示有14,000元存款,及卑詩地產評估局出具的房產估價證明(約1,133,000元) 。
  
簽證官出具的拒簽理由是申請人缺少旅行記錄,並稱申請人沒有提供足夠的文件來證明他們來加國的旅遊目的,和足夠的收入證明來負擔申請人在加國停留和離開加國的費用。
  
律師Sandhu表示:「把申請者缺少旅行記錄作為拒簽因素是不合道理的。」同時他認為,簽證官在作出決定前需要仔細考慮申請人提供的證明文件,「提供的拒簽理由應該是清晰和負責任的。而在此案中簽證官的工作程序不符合標準。」
  
「申請人自出生就一直生活在印度,在那裡他們擁有自己的農場,同時出具了36萬盧比(1個盧比相當於0.017加幣)的存款證明,這些都證明申請人與她居住的國家有著緊密的聯繫。」

聯邦啟用LMO 申請者獲發的AEO如廢紙

自2013年5月4日起,雇主擔保雇員移民的文件,由勞工市場評估(Labour Market Opinion,LMO)替代以前加拿大服務部核發的AEO。
  
Embarkation律師事務所所接手的一個案件中,申請人Naveen Kapoor在申請簽證時同時遇到雇主公司變更和聯邦移民部的政策重大變動,導致簽證被拒。
  
律師Laura Best指出:「本案中簽證官理解,由於公司合併,原雇主Y2K 木工廠(Y2K Millwork)不復存在。根據法律規定,公司合併後,應由合併的公司來承擔和享有公司利益、責任,資產與負債。簽證官應該明瞭該公司對申請人Naveen Kapoor應負的法律責任。」
  
「簽證官還發現一個事實,Y2K Millwork的名字的確在AEO認證書上,而不應以公司合併後的名稱Artsy Contractin來決定申請人提交文件的有效性。」
  
在LMO出台前,申請人在申請技術移民时,如果能找到雇主,該雇主出具一份聘書,確定一旦獲得永久居民身分,雇主將永久僱傭你,並上報加拿大人力資源部核准。待人力資源部嚴格審查並發出批文AEO (Arranged Empl oyment)認證,即可申請技術移民,獲得AEO的申請者不受職業類別的限制,還可獲得技術移民加分。
  
貝斯特認爲,如果加拿大移民部要求Kapoor申請一份新的就業認證,Kapoor有權提前獲得通知。而Kapoor 的被拒「既不公平,也不合理,當你要求一份新文件時,而在申請人申請簽證時,該文件並不存在,而又沒能通知申請人,還以此為理由拒簽。尤其是該文件既不是法律上必需提供的,也不是加拿大移民部自己公布的政策。」◇

責任編輯:易君

相關新聞
加國會討論議案 考慮給法輪功學員發特許簽證
加國會討論議案考慮給法輪功學員發特許簽證
隨訪記者簽證遭取消 加國總理要求中國解釋
系列報道:記者簽證被收回 加國媒體關注(一)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