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思敏】不是勞教廢了,而是廢了勞教之名

【大紀元2013年11月19日訊】中共嚴重侵犯中國人權、橫行近一甲子、醜陋黑幕遠非「勞動教養」四字所能傳達的非法惡規──勞教制度,真的掛了嗎?「勞教制度」沒了,「勞教」就沒了?勞教沒了,勞教罪惡就沒了?所有曾被這個違憲制度迫害的中國人,活該了嗎?中共當局針對眾多勞教受害人於法應得的道歉與國賠,難道不該嗎?

中共勞教制度,已經持續近60年的違憲、違法、違犯中國人權。由於勞教制度可以不需證據、不經審判、甚至不用事實的抓人關人,讓公權力不但隨時隨地、隨意隨便的侵犯人民受國家憲法保障的人身自由權利,甚至完全剝奪了被勞教民眾申請司法救濟的權利。

貪污腐敗、殺人放火的罪犯,被判刑還可以緩刑,但沒犯罪的,乃至奉公守法的普羅大眾,卻可以因為勞教制度被限制人身自由,甚至被酷刑嚴重侵犯肉體與人格尊嚴,關於此,不論國內媒體,還是國際社會;不論受害人隱私部位夾帶的日記,還是飄洋過海的中國製品內藏的求救信,都已經曝光了集中共勞教所罪惡之大全的遼寧馬三家的酷刑黑幕。

雖然三中全會《決定》廢除勞教制度,但去了舊的,來了新的。《決定》一廢一立,改稱要推進「健全社區矯正制度」。勞教,至少還要經過區市警察一級,如今留了個「社區矯正制度」的伏筆。社區級別,比街道辦還低,「街道辦城管科」的暴力執法如雷貫耳吧?勞教制度違法,又有哪條法律規定城管可以砸攤打人,還公然的當街打死人。

廢除勞教制度的《決定》,不提政府對冤假錯案受害者的歉意與彌補,還整出個甚麼社區矯正制度替代,為甚麼?除了再次證明中共任何改革的出發點從來就不是為民除害,另外一個不容否認的事實就是,中共勞教對象,14年來,據統計超過大多數比例的是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

勞教制度是中共政法委維穩系統的核心,更被江澤民充份利用此制度的漏洞來迫害法輪功。據海外明慧網資料,薄熙來主政下的遼寧馬三家,為了轉化法輪功學員,發明了許多無所不用其極的酷刑,如:小號、大掛、包夾、卡齊、電擊、老虎凳、死人床、性虐待等等。14年來,中共對法輪的迫害手段更擴展至社會其他民眾。其中迫害政策之一的「打死算白死」,不就被全國各地城管淋漓盡致的運用在暴力執法上?

再者,就算諸如社區矯正的招牌還沒整出來,但現行存在有許多關押法輪功的黑監獄,照樣可以想抓人就抓,想關人就關。如精神病健保院、多用途戒毒所、各種法制教育班、學習班、洗腦班,以及賣淫嫖娼收容教育所等等。

有個佐證的事實,在中共當局去年底正式提訴薄熙來之後不久,也就是今年初,公安部宣佈暫停勞教,各地紛紛解散勞教所,但據明慧網統計,法輪功學員今年上半年被判刑(包括非法庭審)445人,送洗腦班186人,共計631人,是同期間勞教人數14人的45倍。這充份說明對於勞教改革,中共僅僅廢其名,而留其實。

所以勞教招牌拆了,不代表「勞教」沒了。除了城管還在,早有更狠的欲加之罪可達一樣效果。可以破壞公共秩序罪,如密捕杜斌;可以尋釁滋事罪,如刑拘王功權;更可以煽動顛覆國家罪,如監禁高智晟。這些罪一樣不用證據,說你是就是,不是也是。現在更可以央視示眾、央視問供、央視認罪、央視定罪;再不然以500轉判刑。君不見,中央《決定》才剛廢勞教,只是發個微博就被抓被刑訊的中學生楊輝,地方政府就立刻退學給你看。

因此中共談法制改革與維護憲法權威,只是天大的諷刺與荒誕。勞教制度的最大受害群體──法輪功學員,只是不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至今仍被殘酷迫害,除了身心甚至包括他們的器官,也成了摘賣牟利的商品。

所以對於法輪功,有兩個始終顯而易見的事實。一是中國人權司法改革的檢驗指標。只要中共還在繼續迫害法輪功,就是對國家憲法權威性的最大嘲弄,依法治國就是裹了糖衣欺騙國人與世人的毒。二是中共政局變動的關鍵核心。別忘了勞教制度是在甚麼時空背景下喊停的,中共之所以廢除勞教的真正動機,只是當權派藉此打擊密謀政變的江澤民集團罷了,而不是真正為了推進法治中國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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