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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行政院草案過關 戶籍法/勞基法擬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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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11月28日訊】(大紀元記者莊麗存台灣台北報導)行政院會28日通過〈戶籍法〉及〈勞基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戶籍法〉草案將強化戶籍管理,往後可用戶口名簿作為戶籍資料文件,不需要再到戶政事務所申請戶籍謄本;而〈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退休金和資遣費納為優先債權,增訂刑事責任。

〈勞基法〉擬修 保障退休金資遣費

近年雇主的舊制退休準備金不足案件頻傳,包括最近發生食安問題的大統長基公司,因雇主平時未依法提繳,造成勞工恐領不到退休金。勞委會28日舉行委員會議,通過修正〈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退休金和資遣費納為優先債權,並要求雇主預備隔年退休金,同時增訂刑事責任。

勞委會表示,修正草案中,除了原先事業單位歇業或破產前6個月積欠的工資外,退休金、資遣費等勞工債權也皆納入,將可與抵押債權同等順位,確保債權最優先的清償順位。

另外,為防範公司無按月提撥退休金,草案也增訂「大統條款」,要求雇主在年終前必須足額提撥未來一年可能退休勞工的舊制退休金。

為遏止雇主不依規定提撥,除了行政罰之外,增訂刑事責任,若雇主未依規定給付資遣費及退休金,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台幣45萬元罰金。

〈戶籍法〉擬修 免用戶籍謄本

行政院會28日通過〈戶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內政部次長蕭家淇表示,由於辦理使用戶籍謄本一年多達2千多張,為建置戶口名簿查驗系統,簡政便民,往後可用戶口名簿作為戶籍資料文件,不需要再到戶政事務所申請戶籍謄本,且未來在國內結婚或離婚,可向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登記。

這次〈戶籍法〉修正朝向「免用戶籍謄本」政策推動,蕭家淇指出,未來民眾需要戶籍資料時,不必多跑一趟戶政事務所申請戶籍謄本,只需影印戶口名簿,讓承辦的機關依流水號等辨識符號,直接在網路上查驗。◇(責任編輯:明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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