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3年12月06日訊】【大紀元北卡訊】從12月1日起,北卡有 40多個新的法律將付諸實施,大部份是有關處理刑事罪和懲罰的法律。以下是部份新法條例。
1. 室內放槍開火/煽動恐懼:2012年10月,20歲的賈斯汀•墨菲 (Justin Murphy)在肯尼斯威爾(Kennersville)的沃爾瑪 (Walmart) 開槍,雖然沒有人受傷,但嚇得消費者四處躲避。在現行法律下,墨菲只能被控以輕罪,而且還能保有他的槍。從12月1號起,在建築物內放槍射擊或企圖射擊將犯下重罪–並可能讓射手失去擁有槍支的權利。
2. Kilan法律:以Kilan Davenpor命名。Kilan是聯合郡的一位小女孩,她差點被她的繼父打死。Kilah法律加重了對所有虐童案的刑事處罰,最高刑期為33年。此條款還要求虐待兒童定罪中有明確的犯罪記錄。
3. Caylee法律:以Caylee Anthony命名。Caylee是佛羅里達州一名失蹤致死的孩子。孩子父母或照顧者24小時內不向當局報告失蹤兒童將被定重罪。同時不舉報虐待兒童而造成嚴重的傷害也為犯罪。
4. 北卡校車安全法案:駕車超過有停車信號的校車將面臨更高的罰款和處罰,甚至可能會失去駕照。該法案還鼓勵學校用從高額罰款得到的錢為校車購買攝像頭。
5. RESPECT OUR FALLEN HEROES:這項新法律針對Westboro的浸信會。這一堪薩斯州的宗教團體在全國對葬禮進行破壞性抗議活動,他們抗議的目標往往是過世的軍人。該法律要求遊行示威者與葬禮、追悼會之間的距離更遠。法律規定在葬禮開始前2小時和葬禮後2小時不得舉行抗議活動。觸犯一次以上為重罪。
6. Lily法律:傷害還在母腹內的孩子而造成出生後死亡被定為謀殺罪。法律以Lily的名字命名。Lily 是位於梅賓(Mebane)的丹娜•菲茨傑拉德(Danna Fitzgerald)的女兒。Lily 在母腹內27週時,菲茨傑拉德被她已疏遠的丈夫射中腹部,造成Lily死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