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VB前高層陳志雲案押後下月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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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2月22日訊】(大紀元記者莫森綜合報道)無綫電視(TVB)前業務總經理陳志雲及前助手叢培崑,涉嫌收受利益案,昨日在區域法院續審,控辯雙方完成陳詞,法官將案押後到下月7日裁決。

陳志雲和叢培崑先後到庭。控方在庭上表示,被告陳志雲及叢培崑,都沒有在原審時作供,法官當時亦只能按環境因素,判斷他們是否獲無綫電視默許收受酬金。但法官指出,即使他們當時有作供,都不能反映他們誠實與否。

代表陳志雲的資深大律師謝華淵陳詞時,認為控方指陳志雲申報時沒有披露足夠資料就不能構成「合理辯解」是錯誤,陳志雲以往主持電視節目《志雲飯局》都有權收酬勞,只是他選擇不收。

陳志雲出席奧海城與無綫合辦的倒數節目,是以嘉賓身份出席並非無綫僱員。他升任總經理後已經沒有再申報,只透過電郵知會當時的上司陳禎祥,奧海城以往倒數活動亦必然支付額外金錢給嘉賓。這些都令陳志雲主觀相信不用申報,或者就算申報都必定獲得批准。無綫電視對陳志雲主持奧海城活動有權收取酬勞,完全知情,但仍默許他主持,足以構成「合理辯解」。之前的《舞台版志雲飯局》都曾出現這情況。所以陳志雲沒有向無綫申報收錢去活動是有「合理辯解」,行為不構成罪行。

叢培崑代表律師就指,陳志雲和叢培崑是掛勾的,叢培崑是陳志雲的代表,只是負責收錢,如果陳志雲有「合理辯解」脫罪,叢培崑亦應該脫罪。在上訴庭時,法官都同意這個理據,當時控方並沒有反對。

法官同意,在考慮被告是否有「合理辯解」作為抗辯理由時,亦須考慮被告當時的心態。即使被告作供,也不能反映是否誠實,誠實意圖也只是判斷陳志雲有沒有合理辯解的其中一個因素。他表示,這宗案件比較複雜,需要最少一星期的時間去撰寫判詞,將案件押後到下月7日判決。陳志雲及叢培崑獲准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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